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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10 来源:苍溪县运山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提高新型工业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防灭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 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年。全镇上下坚持“干”字当头,围绕“三提促三无”和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的“运山实践”,积极抢抓绝好的历史机遇,加快打造“悠然运山坝,美哉花果乡”,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加码发力。

2. 工作目标

农村经济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3. 工作重点

一是稳步“一方阵”,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持续巩固2020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抓好脱贫户的后续帮扶跟踪工作,做到脱贫不脱钩。深入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活动,加大低保兜底等保障力度,为因无劳力、残疾等原因无法发展生产、就业的贫困户提供兜底保障,做到脱贫攻坚期内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同步奔康。

二是稳当“排头兵”,高起点规划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始终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年“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2020年将持续巩固“省级乡村振兴规划试点镇”。一是夯实宜居乡村。全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5个,配备垃圾车20 辆,设置垃圾棚10处,安装垃圾桶 3224个,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制度。塑造地名石节点小村落景点12处,观光梨园小道20余公里,水果亲园品香点20余处。建成龙井、佛门、义寨、二龙、秋垭等产村融合新景点。大力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修缮破损交通道路2.48公里,完成全镇10个村的安全饮水项目,实现全镇100%的村、组通水泥路,90%的户实现入户路硬化,100%户吃上自来水。统筹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治理、污水处理“三大革命”攻坚战。二是夯实乡风文明。持续巩固村民积分制、党员积分制,脱贫示范户、“运山好人”评选等活动载体,实施村容村貌“八化”“五亮”工程,提高场镇管理水平,实现乡风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建成有颜值、有魅力、有内涵的“三有”示范镇。三是夯实治理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机制、协调共治机制、厉行法治机制、民主监督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利用农民夜校、通村广播、坝坝会、远程教育站点等载体,大力宣传党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群众参与度、幸福感。

三是稳固“压舱石”,高水平夯实民生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优先的发展理念,积极申报民生项目,加大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新增就业。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低保、特困户保障水平。加强城乡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孤儿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实施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开展送文化下乡演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扎实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确保敬老院特困人员应入尽入。提升改造便民服务中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认真抓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国防动员、征兵、工会、人防、防震减灾、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残疾人、红十字、老龄、对台、县志、档案、保密、气象、邮政、广电管理等工作。

四是稳控“安全网”,高站位防范社会风险。扎实开展“重大社会风险防控攻坚年”活动,在信访等社会领域下苦功夫、真功夫、细功夫。对于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不合理诉求,要及时宣讲政策,做好第一道防线,谨防成为“雷阵雨”。同时要对全镇来一场“核磁共振成像的全身透视”,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台账,摸清摸准家底。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板报、知识讲座等方式重点宣讲汛期安全、高温预防、火灾防控、雷电、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防范,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不定期检查疑似危险点。定期发放“防灾明白卡”,实行镇领导24小时值班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地质灾害、校园环境、住房、用电、冬季取暖、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道路交通、食品药品、输油管线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是稳拿“先进镇”,高效率锻造满意政府。持续深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用“政治意识、法治思维、廉洁纪律、高效工作”指导政府活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守廉洁从政底线。突出抓好“九大整治”,有效推动政务公开。扎实开展各项活动,激发干部大胆干事、担当有为。坚持政令畅通,说了算、定了干,提高政府执行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发展运山、建设运山。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运山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运山镇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工勤)编制16人。离退(职)休人员17人。遗属补助8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运山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运山镇2020年收支总预算689.1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8.2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上年结转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运山镇2020年收入预算689.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08万元,占4.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05万元,占95.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运山镇2020年支出预算68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00万元,占98.38%;项目支出11.10万元,占1.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运山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9.13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8.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上年结转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0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5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3万元、农林水支出27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运山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9.05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68.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脱贫攻坚、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解缴(计提)比例调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上年结转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57万元,占38.7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68万元,占3.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3万元,占5.55%;卫生健康支出26.32万元,占3.99%;城乡社区支出13.03万元,占1.97%;农林水支出276.00万元,占41.87%;住房保障支出26.12万元,占3.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8.6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6.90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25.6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6.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8.3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7.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0.7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3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9.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07.0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日常办公运转以及贫困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等。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6.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运山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2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运山镇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1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同口径)下降1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运山镇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运山镇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运山镇下属政府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72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2.16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运山镇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运山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运山镇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文昌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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