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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10 来源: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2.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县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4.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县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5.贯彻执行上级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6.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大病保险招标准入和业务指导。

8.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

9.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协议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推进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机构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已于2019年3月底完成。随着机改时职能划归、人员调整,我县医保制度、业务经办、信息系统等将不断整合、完善,必须深化机构改革,全面统筹安排,确保我县医疗保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细化管理服务。调整优化内控与协议管理,提升管理效能,防范支付风险。一是按照次均稳中略降、总额微调的原则,鼓励居民就近就医,基本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需求,合理确定总额、次均,及时签订医保服务协议;二是实行工作人员分片联系管理制度,负责管片范围内的政策宣讲、稽核监管、风险预警等医保工作,吃透医保政策,把握支付风险,从紧及早控费;三是进一步优化年度基金使用考核、结算操作方式方法,发挥引导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控费、严格参保病员分级诊疗的杠杆作用。

3.强化稽核监管。定期汇总人工网上审核、智能审核违规或疑似违规线索,适时内部信息沟通。一是采取日常稽核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发现问题线索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查处;二是通过季度数据分析,对总额、次均、人次数增长过快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走访、病历评审等核查其合理性、真实性,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协议从严处理,并定期回头看;三是深入2019年度总额、次均双超医疗机构,帮助查找双超原因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医疗机构限期落实控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4.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单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逗硬责任制,增强干部职工责任心和事业心。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业务知识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三是强化党务政务公开。通过公开栏、简报、会议、网络多渠道发布党务政务信息,实行阳光政务。四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抓平时、重预防,以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案例警示、岗位廉政专题教育。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彻底解决“四风”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六是强化工会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大力开展能够凝心聚力、愉悦身心的活动,构建医保和谐之家、快乐之家。

5.聚力脱贫攻坚。一是协调落实好建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做好市外住院贫困人口“一站式”报账服务;二是不忘初心,继续做好龙王歇台村、黄猫呈元村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确保不返贫、不致贫。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苍溪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2. 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671.2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13.28万元,增长72%。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40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3.38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2万元,占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22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06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94万元,占15%;项目支出2620.52万元,占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31.5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57.45万元,增长7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20.27万元,增长90%。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7万元,占1.36%;卫生健康(类)支出1319.1万元,占44.96%;农林水(类)支出1554.16万元,占52.97%;住房保障(类)支出21.19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34.16万元,完成预算89.1%。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58.85万元,完成预算118.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时足额缴纳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它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164.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时足额补助军转人员医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时足额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8万元,完成预算6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已去世,没能发生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1.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时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919.42万元,完成预算6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员的医疗救助资金年底第四季度没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155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时足额支付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支出,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44万元,增长258.82%。主要原因是基金交叉审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食堂用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内容:没有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9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85万元,比2018年增加160.5万元,增长80.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责职能增加,工作人员增多,工作经费开支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和贫困人员参加居民医疗财政代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费用于军转干部医疗缴费,因军转干部医疗缴费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该项目资金还有4.78万元没使用完;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补助项目38万元,使用了16.48万元,结转21.52万元今年继续使用,补助42名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公人员门诊医疗费;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用于对参保人员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是机构改革新增项目,因民政交接划并业务延迟,第四季度没能按时支付,尚有406.03万没有支付;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1554.16万元项目经费已按进度完成支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63万元,执行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64.15%。发现的主要问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用于军转干部医疗缴费,因项目经费不足,使用了其它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向财政申报追加项目经费。

(2)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万元,执行数为16.48万元(另有上年结转9万元),完成预算的43.3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门诊医疗,体现了党、国家和社会对老干部的关心、爱护,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有利于保护老干部的健康,继续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有利于年轻干部的选拔成长,发挥极大社会和经济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业务办理未完成,没及时完成支付,结转资金21.52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结转资金转入2020年加快支付。

(3)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25.45万元,执行数为919.42万元,完成预算的69.37%。通过对参保人员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保证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机构改革新增项目,因民政交接划并业务延迟,第四季度没能按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加快实施。

(4)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54.01万元,执行数为155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1%。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对贫困人员医疗缴费补助,保证了全民参保,医疗健康有保障,促进扶贫工作目标完成。该项目为行业扶贫重大工作,各部门领导职工高度重视,资金按时足额补贴到人,项目实施没有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

预算单位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63

执行数:

7.6

其中-财政拨款:

4.63

其中-财政拨款:

7.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财政代缴军队转业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290人

实际补财政代缴军队转业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290人

绩效指标

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资金

4.63万元,代缴290人医疗保险

该项目使用7.6万元,使用其它资金代缴290人医疗保险

质量指标

按政策规定办理

按政策规定代缴医疗保险

按政策规定代缴医疗保险

时效指标

资金补助进度

按时按进度发放到位

已使用省级转移代缴

成本指标

投入财政资金4.63万元

投入4.63万元门诊资金

投入4.63万元门诊资金,保证军转干部医疗有保障。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产生经济效益情况

投入4.63万元财政资金,成倍节约医保基金支出。

投入4.63万元财政资金,成倍节约医保基金支出。

社会效益

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

维护社会定,促进社会和谐。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生态效益

推进生态文明社会环境改善情况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拥军优干社会环境持续改善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拥军优干社会环境持续改善

可持续

效  益

体现政策长期保障情况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军干和军人医疗健康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军干和军人医疗健康

满意度

指  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98%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补助

预算单位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    况

(万元)

预算数:

38

执行数:

25.48

其中-财政拨款:

38

其中-财政拨款:

25.4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预期补助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人员

门诊医疗费95人

实际补助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人员

门诊医疗费64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资金及人数

38万元,95人

25.48万元,64人

质量指标

政策执行情况

按政策规定办理

按政策规定发放,精准打卡到个人

时效指标

资金补助情部

资金补助进度

按时按进度发放到位

成本指标

投入资金情况

投入门诊资金38万元

使用25.48万元门诊资金,保证老干部身体健康。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产生经济效益

投入48万元门诊资金,成倍节约医保基金支出。

使用25.48万元门诊资金,成倍节约医保基金支出。

社会效益

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

保护老干部的健康,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发挥极大社会效益

保护老干部的健康,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发挥极大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推进生态文明生态环境持续情况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可持续效益

体现政策长期保障情况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老干部医疗健康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老干部医疗健康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98%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三(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预算单位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25.45

执行数:

919.42

其中-财政拨款:

1325.45

其中-财政拨款:

919.4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补助门诊补助理100人,住院救助1000人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补助门诊补助理85人,住院救助1132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资金及人数

919.42万元,1217人

919.42万元,1217人

质量指标

政策执行情况

按政策规定办理

按政策规定发放,精准打卡到个人

时效指标

资金补助情部

审核支付月度结清及时办理

待遇30天内支付,年度全年目标任务清账

成本指标

投入资金情况

投入救助资金1325.25万元

使用919.42万元救助资金,重大疾病患者得到救助。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产生经济效益

减轻病患医疗负担。

成倍减轻病患医疗负担。

社会效益

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

长远持续维持人民幸福健康生活

长期持续维持人民幸福健康生活

生态效益

推进生态文明生态环境持续情况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可持续效益

体现政策长期保障情况

全民健康和医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社会健康水平

全民健康和医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社会健康水平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98%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四(2019年度)

项目名称

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

预算单位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54.01

执行数:

1554.16

其中-财政拨款:

1554.16

其中-财政拨款:

1554.1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全县9万建档立卡居民医疗参保人员参加2020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补助全县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支出资金1554.16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资金及人数

1554.16万元,90000人

1554.16万元,90000人

质量指标

政策执行情况

按政策规定办理

按政策规定补助,精准补助到人

时效指标

资金补助完成及性

9月底前完成补助

9月底前完成补助

成本指标

投入资金情况

投入救助资金1554.16万元

使用1554.16万元救助资金,全县贫困人员全额补助到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产生经济效益

减轻贫困人员经济负担。

成倍减轻贫困人员经济负担。

社会效益

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

长远持续维持人民幸福健康生活

提高群众参保意识,长远持续维持人民幸福健康生活

生态效益

推进生态文明生态环境持续情况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可持续效益

体现政策长期保障情况

促进全县脱贫攻坚,持续提升社会健康水平

促进全县脱贫攻坚,持续提升社会健康水平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社会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98%

98%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医保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目、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补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补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和《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军转办转入的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它退役安置支出(项):指用于军队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缴费财政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机关运行的支出,主要是本单位人员经费及用于办公的商品服务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的老工作人员医疗门诊补助。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指政府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财政配套,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指财政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员的医疗救助。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 指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补助。

13.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业务经办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机构组成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2.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4.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县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5.贯彻执行上级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6.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大病保险招标准入和业务指导。

8.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

9.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协议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推进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三)人员概况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2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管理14人,事业(工勤)编制6人。离退(职)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40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3.38万元,占96.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2万元,占2.96%;其它收入11.22万元,占0.3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06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94万元,占14.57%;项目支出2620.53万元,占85.4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支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认真执行联审会签审核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审核列支,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预算支出范围合理,预算支出项目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合规,且决算工作精细到位,基本体现了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数据统筹性和宏观性。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查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自评,形成了自评结论。根据对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检查,2019年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99分,为“优”等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

1.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实行网上审费、网上报账、凭卡结算,严禁“审人情费”、“报人情账”。

2.着力疏通便民服务渠道。优化办事流程、疏通便民渠道、热情为民服务。

3.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科学拟定“总额和次均”双控管理方案,签订《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坚持日常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加强对“两定点”的监督管理。一年来,通过各种检查、审核监控、稽核追回基金近600万元。有效的控制了医保基金的流失,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4.狠抓职工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政治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以全市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为契机,开展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单位形象得到进一步重塑。

专项经费支出上,我局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重点用于项目的经费支出,完成了当年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门诊补助的拨付、军队转业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费代缴、城乡医疗救助和贫困人口医保代缴工作,充分发挥了医保专项资金的医疗保障作用。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的财政保障水平。

2.我局2019年度财政预算经费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缺口,请求县财政解决有关当年缺口资金。


附件2-1

2019年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补助项目是县委县政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的方针、政策与规划,拟订和实施的医疗保险缴费财政补助项目。由我局具体经办医保补助工作,确保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落实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中发〔2001〕3号、广市民〔2007〕274号、广转发〔2012〕1号及市政府批转广企军〔2010〕8号《关于给予企业军转干部部医疗补助的请示》的文件精神,并参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标准。

3.资金管理办法:苍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制定专项补贴资金支出及拨付计划,由苍溪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支配方案,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表》实施开展绩效评价。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对破产改制企业伤残军人和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实行代理缴费,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应保尽保的原则,全县符合条件的军转人员全部纳入补助对象,按医保缴费标准足额补助,项目总计支出7.6万元,其中:军转干部医保缴费支出约4.8万元,伤残军人医保缴费支出2.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财政对破产改制企业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实行补助,确保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落实国家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按质按量按进度推进项目开展,并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直接关系到广大军转人员医疗健康利益,我局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在军转人员中树立了人民勤务员好形象。

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我局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表》,局军转干部工作小组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分配,并制定了实施管理方案,为实现预定目标,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项目控制系统,系统地、迅速地收集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直观、量化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3.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性:破产改制企业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补助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一是局财务部门进行了成本效益分析法,对项目目标实现程度、适用成本、效益做了计量;二是局军转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前后作出比较,并对邻居县区做了调研,三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通过科学评价,由业务股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报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根据我局承担了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补助项目资金申报及业务办理等体具体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2019年县财政批复我局项目专项经费年初预算4.63万元,与补助支出有较大差额,因有往年结余可用,没有申请预算调整,2019年度全年使用该项经费7.6万元,往年结余已全部用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中央

市(州)

县(市、区)

财政资金

0

0

0

4.63万元

项目单位

自    筹

0

0

0

0

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

其他资金等)


0

2.资金到位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率

到位及时性

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说明

中央财政资金

0

省财政资金

0

市(州)财政资金

0

县财政资金

4.63

100%

及时

3.资金使用


资金支付范围

支付标准

支付进度

支付依据


破产改制企业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

按市平工资7.5%(职工医保征收标准)

按月缴纳

医保缴费通知单

资金安全性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规范性

规范

规范

规范

规范

有效性

合规合法性

是否预算相符

超额支付

超额支付

超额支付

超额支付

对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本单位实施“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补助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广市民〔2007〕274号、广转发〔2012〕1号及市政府批转广企军〔2010〕8号《关于给予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的请示》文件精神,并参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标准,我局成立军转干部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相关股室组成。业务经办与财务分工合作,责任明确,流程通畅,确保补助资金及时精准补助到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我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制定了《退转军人医疗保险办理办法》及时对全县军转干部人员登记,对已在册人员实行年度审核,确保名册精准,年初及时核对补助名册,定期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建立了完善的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办理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做好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工作,使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健康得到保障。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监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补助政策,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精心组织,通过“抓好政治业务两项学习,构建日常沟通协调、健全长效跟踪监督、强化重点民生调研三项机制,突出宣传政策透明、档案审查核实、部门联络信息分享、系统比对稽查四个重点”,积极构建医保补助资金监管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保险补助资金监管审核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对全县军转干部部人员登记,对已在册人员实行年度审核,确保名册精准,年初及时核对补助名册,截至2019财务年度,登记军转干部部110人,伤残军人员180人,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7.6万元。定期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建立了完善的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办理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做好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工作,使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健康得到保障。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全面分析评价:本年度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补助7.6万元,根据现有资金情况,使用了往年结转资金代缴。项目开展来看:项目投入的资金已按时按进度支付;项目立项与项目年度计划数略持平;项目过程已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资金使用合理,资金的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支出绩效总体评价:军转干部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补助工作落实党和国家转退军人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新的探索,造福于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家庭的优军惠民政策。我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对全县城290名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个人医保缴费补助情况的登记,对已在册人员实行年度审核,确保名册精准,定期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向社会保险局申报医疗保险缴费,保证了专款专用,每年9月前缴费到账,资金补助到人。严格根据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按照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向财政部门提供详细支出情况以及绩效报告。建立了完善的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缴费办理机制,确保项目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确保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健康得到保障。按照考评内容,实际评价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工作2018年度的绩效综合得分98分,评价成绩优秀,说明各项目的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良好,财政项目支出合理、规范、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社会保险其它险种与医保缴费补助标准不一致,特别是个人账户较低,与军转干部人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退转军人维稳工作还较艰巨。退转人员分散,有些人联系较困难,信息核对业务也待加强。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加大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实施力度。确保开展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补助的组织实施费用列入预算,使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补助工作真正做到“有计划、有保障”。要加大军转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宣传经费的投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确保企业军转干部及时了解各项拥军优抚政策。


附件2-2

201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门诊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是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单位,2019年3月挂牌成立。为提高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门诊医疗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现对我局2019年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门诊补助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政策文件精神,县医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等医疗照顾人员门诊医疗费实行财政补贴,此项目医疗保障局年初预算3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已支出25.48元,结余结转资金21.52万元(含上年结转9万元)。

2.项目的实施依据:广企军〔2013〕3号《广元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关于调整企业军转干部门诊医疗补助的请示》和苍溪县五部门联合发文苍组发〔2014〕67号《关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

3.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门诊补助资金用于保障95名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医疗待遇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高度重视补助工作,认真核对登记,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医疗门诊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2019年补助率继续保持在100%,保质保量完成 2019年度的门诊补助任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类型采用项目事后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为询问查询法。对2019年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门诊医疗费补助工作实施情况,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向补助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县财政局拨付201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门诊医疗费补助专项资金38万元,没有预算调整资金。县医疗保障局财务制度健全完备,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与申报计划完全相符,合理,合法,合规。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3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计划情况38万元,计划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匹配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计划3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情况38万元,到位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拨付资金。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截至2019年底的实际支出情况为25.48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经费实施专账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按医保缴费系统出单,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所有业务规程均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投入的资金已按时按进度支付;该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金到位足额及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单位实行专款专用。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谨,经费支出与预算批复用途相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及项目资金管理等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医疗医疗门诊补助办公室负责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工作,建立了相关审核发放流程。待遇发放由专人经办、初审,再由业务股长、单位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审核签字后报区财政局支付中心完成支付。该经费资金到位及时,支出合理合规,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符合基金监管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总投入38万元,县财政下达我局医疗门诊补助资金38万元,自3月份指标划转以来,共报销医疗费次数5次,根据政策规定按时报销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门诊医疗费补助资金医25.48万元。我局在整个资金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发放,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发放中严格执行相关审核发放、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工作具体由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待遇支付股负责,发放前由经办人员先打电话,或者QQ、微信视频,在确认生存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发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

本年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门诊补助财政拨款38万元,根据现有人员情况,实际使用资金16.48万元,结余资金21.52万元,结转到底2020年继续使用。项目开展来看:项目投入的资金已按时按进度支付;项目立项与项目年度计划数略有结余;项目过程已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资金使用合理,资金的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底项目资金支出为25.48万元, 支付78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门诊医疗费补助。

(二)项目效益情况。

确保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员医疗健康保障,老干部老工人医疗门诊补助政策实施到位,政府按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补助到个人,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列入公共财政预算。老干部老工人医疗门诊补助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新的探索。我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名册进行复核,格根据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及时转拨资金,按照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每年年底向财政部门提供详细支出情况以及绩效报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及时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门诊补助登记,对已在册人员实行年度审核,确保名册精准,年初及时核对补助名册,定期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建立了完善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门诊补助办理机制,确保门诊补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做好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门诊补助工作,使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健康得到保障。

按照考评内容,实际评价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工人员医疗门诊补助2019年度的绩效综合得分98分,评价成绩优秀,说明各项目的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良好,财政项目支出合理、规范、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管理跟监督还存在缺陷经验不足,补助金额按平均支付,但个人发生的医疗费各不相同, 医疗门诊补助与老人健康水平和门诊支出不平衡,门诊补助水平与老干部老工人要求还有差距。

(三)相关建议

夯实两个基础,提高管理水平:着力规范窗口建设,医保经办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简化程序的原则,继续优化业务流程,确保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为老干部老工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大审核力度,加强医疗机构的资金运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业务学习,提升服务能力,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


附件2-3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牵头研究拟定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具体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的日常管理和审批工作,向财政申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工作经费,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乡医疗救助服务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医药、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医疗优惠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广民政发〔2017〕1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六部委办民发〔2017〕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和川民发〔2017〕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按《四川省社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城乡医疗费用救助支出的对象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其它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农村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城市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参保资助。支持方式为业务“一站式服务”,资金“一卡式”到账。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根据四川省六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精神,按要求对资金分配下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由县医疗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其它特殊困难群众进行参加医疗保险和享受医疗待遇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城乡医疗救助采取以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三种方式。救助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日常医疗补助特殊困难人员及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缴费;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报销后,自付部分超出500元的,按超出部分的20%给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外的其他低收入家庭,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报销后,因大病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其家庭成员当年大病住院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以上的,给予临时医疗救助。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以长期战略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方向,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项目绩效目标。首先由业务科室参照年初工作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梳理绩效自评,财务部门结合资金规模进行补充完善,再由局领导审定。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相关情况:根据2019年全省资金预算计划,由苍溪县财政局根据全县上年补助人数和资金情况,按逐年递增的原则向县医疗保障局下达专项资金指标,2019年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中央

市(州)

县(市、区)

财政资金

940万元

385.45万元

0

0

项目单位自筹

0

0

0

0

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0

0


2.资金到位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率

到位及时性

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说明

中央财政资金

940万元

100%

及时

省财政资金

385.45万元

100%

及时

市(州)财政资金

0

县财政资金

0

3. 资金使用

汇总统计截至评价时间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资金支付范围

支付标准

支付进度

支付依据


低保、五保、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特殊困难

参保缴费250元/人(底保100元/人),住院费用医保报销后余额80%补助

按季支付,支付至第三季度

医保缴费通知单,医保报销资料

资金安全性

安全

安全

安全

安全

规范性

规范

规范

规范

规范

有效性

合规合法性

是否预算相符

相符

相符

相符

相符

对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规范 。从专项资金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的问题。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资金开支范围、标准以及支付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督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开展市、县(区)两级监督机制。定期对项目督查,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督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总体评价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医保局成立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医疗待遇股长为副组长,各医疗机构经办和局审核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负责业务经办,医保局待遇股负责审核并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台帐和个人档案,加强规范化管理。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分步实施,根据资金预算有计划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实施,按进度审核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

定点医疗机构完善并落实各疗规范和管理制度,并张贴就医指南,保证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方便困难群众就诊。负责城乡医疗救助的相关医院和医保局经办审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徇私舞弊或贪污、挪用、扣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救助对象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配合调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医疗救助金的,要如数追回救助金,并取消其医疗救助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财政下达资金文件,明确资金使用要求,完善目标绩效申报和管理,开展绩效评价检查。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医保局制定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它任何费用,结余资金转入下年度使用。县财政局在财政社保专户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业务;县医疗保障局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临时救助专账,用于办理临时救助资金的核拨、支付和发放业务,并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日常救助和大病救助明细台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从2019年起由县医保局经办,救助资金发放模式由原来的手工发放改成社会化发放。按照“对象申请、医疗机构和乡镇民政两级审核经办、县医保局审批”的程序开展工作。经审批对象的医疗救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县信用联社,信用联社根据对象户提供的个人账号直接将资金汇入对象户的个人存折。同时对特殊大病急需用钱对象,按照救急救难的原则,采取直接由县民政局办理的方式进行。截至2019年12月,全县共收到上级下拨医疗救助资金1325.45万元,中央财政拨款940万元,省级支付资金385.45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19.42万元,累计救助人次1217人次,其中住院救助450人次,门诊救助84人次,目前滚动结存资金406.03万元。下半年,我局将根据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为困难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救助服务。

数量指标:完成约500人次住院和门诊救助,支付资金919.42万元。

质量指标:精准识别、救急救难、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等民生服务原则。

时效指标:2019年已完成。

成本指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保证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积极引导推进了全县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促进乡村振兴建设,保证人民健康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生态效益:推进苍溪县卫生健康事业建设,促进医疗保障深度改革。

4.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推动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促进和谐苍溪幸福家园建设。

5.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经济幸福指数增长,项目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指标基本达到了预期设定的目标值,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绩效指标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决策: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可行、审批手续齐全。县医疗保障局申报及分配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经费预算时,明确了医疗救助工作思路、目标和工作任务等。

2.项目管理: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申报、评审、批准、下达程序规范,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分配合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3.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基本达到了预期设定的目标值,指标的完成情况良好。

4.项目效果: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全民健康水平增长,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医疗救助的范围、病种有待扩大。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不光有病种限制,更设有较高的门槛,很多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被挡在救助门槛之外。即使有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群,救助标准和比例也很低,与他们高昂的医疗费用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二是保障需求与保障规模矛盾日渐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难对象的增多,导致不断增加的保障需求与有限的保障规模矛盾日益凸显。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大投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政府每年应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合理确定应纳入救助范围的对象标准,特别是加大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取消高门槛的限制。同时,扩大救助病种,对困难大病患者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其自付部分均计入救助基数,以缓解救助对象因患慢性病需长期药物治疗以及急诊、急救发生的医疗费用难题。对难以明确的大病病种,建议一律归为“其他需救助的重大疾病”范畴,解决真正困难人群的医药费问题。

二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根据地方财力状况,适当降低救助起付线、并视救助资金使用情况适当提高救助比例、提高封顶线标准,为特殊困难人群解决医疗负担过重的难题。

三是加强协调,共同为救助对象服务。医疗救助承载的“底线公平”,不仅要实现困难群体最低水平的医疗保障,更要体现政府肩负的主导责任。因此,政府要加大民政、卫生、医保局等单位的协调,增强责任意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为服务对象搞好服务。通过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完善救助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水平,为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家庭申办低保、及时调整更新医疗救助信息等,为特别困难群众就医提供方便,切实为他们解决医疗负担过重的难题,使有限的医疗救助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附件2-4

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相关医疗扶贫文件精神和苍溪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情况,为更好推进扶贫工作开展,减少贫困户负担,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实施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项目,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用于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医保征收经办股室进行把关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经费项目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该项目投资1554.16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财政补助全县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缴费,确保扶贫工作稳步开展,让群众得到实惠,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发生。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19年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专项资金用于全县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缴费,项目投资1554.1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要求,以《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办法》和本局制定的《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操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县财政局拨付2019年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专项资金1554.01万元,预算调整0.15万元。县医疗保障局财务制度健全完备,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与申报计划完全相符,合理,合法,合规。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1554.0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计划情况1554.16万元,计划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匹配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计划1554.0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情况1554.16万元,到位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拨付资金。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截至2019年底的实际支出情况为1554.16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经费实施专账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按医保缴费系统出单,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所有业务规程均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健全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出纳按岗分设、印鉴分设管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符合会计管理要求,申报款项手续完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医疗保险费征收经办办公室负责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工作,征收经办公室根据县扶贫移民局提供的建档立卡名册,在医疗保险系统中作人员身份标识,并核对打印缴费通知单,经征收股长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财务转账实现缴费。该经费资金到位及时,支出合理合规,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符合基金监管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19年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专项经费计划批复资金1554.0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54.16万元,总共支出资金155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代缴全县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已于当年8月底全部到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坚持项目账务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根据苍财社资金下达文件和川财社〔2016〕100号规定,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底项目资金支出为1554.16万元, 代缴全县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项目的实施,保证劳动人民身体健康,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早日实现中国梦作贡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项目的实施,有效的减轻贫困户医疗负担,提高贫困人员医疗健康水平,促进健康扶贫质量,人民群众生活收入水平获得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方面:项目实施后缺少业务经办运行经费。

(三)相关建议

建议年度预算内安排业务经办经费,确保贫困人口居民医疗财政代缴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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