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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11 来源: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及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交(缴)存、使用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地产中介市场、物业服务市场、商品房租赁市场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城市白蚁防治工作;负责督促城镇既有房屋(危旧房、建筑玻璃幕墙)使用安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地产产籍资料的收集、制档、利用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对全县在建的1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定位监管,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鸣悦城”“汉水秀城二期”等项目,发布禁止销售和购买的通告,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3次,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擅自进行预售的“松澜郡”“金湾国际L2幢”项目进行立案处罚。二是加强物业服务管理,不定期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1次,协调处理“嘉美新居”“华府帝王城”“帝景豪庭”等小区物业信访纠纷20余起,指导“汉水秀城”小区积极创建市优秀住宅小区。三是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出台《关于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针对原回水丝厂、漓江茧站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函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按季度分片区对39个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既有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全年新入库鸣悦城、广明国际城二期等4个房地产项目,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7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9.1万平方米。

二、机构设置

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没有纳入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772.1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10.73万元,增长89.6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项目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4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82万元,占4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8.73万元,占5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23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81万元,占14.07%;项目支出1916.32万元,占85.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72.1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0.73万元,增长89.69%。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项目支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4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0.4万元,增长185.6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9万元,占3.06%;卫生健康支出10.61万元,占1.15%;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867.94万元,占93.95%;住房保障支出16.97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2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57.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7.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41.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1万元,占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完成预算6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25万元,下降28.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房地产市场监管巡逻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主要用于房产市场监管以及其他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完成预算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3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本单位各类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06.3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38万元,比2018年增加15.65万元,增长31.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扶贫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房地产市场监管巡逻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年总爷府一期房屋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货币补偿资金、2019年部分中央、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19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省级城乡建设专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19年购房补助资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绩效目标,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转的需要,绩效评价效果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顺利、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确保了财政资金高效运转,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总爷府一期房屋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货币补偿资金、2019年部分中央、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19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省级城乡建设专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19年购房补助资金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9年总爷府一期房屋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货币补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5.18万元,执行数为27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总爷府一期项目业主均得到妥善安置,该项目长达9 年的信访积案彻底化解。

(2)2019年部分中央、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29.59万元,为2020年我县20个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

(3)2019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省级城乡建设专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2万元,执行数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我县增设的33部电梯全部正常运行使用。自竣工投入使用以来,从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通过项目实施,一方面极大的方便了居民特别是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出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群众对政府这一惠民举措交口称赞。另一方面促进了老旧住房升值,提升了高层住房品质,使群众得到了实惠,在一定程度上为抑制地方房价过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4)2019年购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1.55万元,执行数为259.55万元,完成预算的32.38%。2015年我县成为全国100个商品房库存超标县之一。按照中央去库存控增量、减存量的精神,结合广元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35条措施,我县制定了购买商品房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了群众购买商品房的积极性,繁荣了房地产销售市场,在较短的时间内消化了我县的商品房库存,促进了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总爷府一期房屋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货币补偿资金

预算单位

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75.18

执行数

275.18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9年全面完成总爷府21户货币补偿

2019年全面完成总爷府21户货币补偿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户数指标

≥21

≥21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底

2019年11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万元)

≤275.18

275.18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

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该项目长达9 年的信访积案彻底化解。


该项目长达9 年的信访积案彻底化解。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拆迁户满意度

≥95%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部分中央、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29.59

执行数

529.59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县城20个部分老旧小区进行现场摸底调查

对县城20个部分老旧小区进行现场摸底调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户数指标

20

≥20

≥2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底

2019年12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完成成本(万元)

≤529.59

529.59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业主满意度

≥95%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省级城乡建设专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预算单位

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42

执行数

242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9年全面完成老旧小区的33部电梯安装工作

2019年全面完成老旧小区的33部电梯安装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户数指标

33部

≥33

≥33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底

2019年12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户数指标

完成户数

33

33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业主满意度

≥95%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购房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01.55

执行数

259.55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9年全面完成第一批商品房补贴582户的住房补贴款

2019年全面完成第一批商品房补贴582户的住房补贴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户数指标

582户

≥582

≥582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底

2019年12月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购房户满意度

≥95%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及2019年购房补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费(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用于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房地产事务中心内设办公室、财会室、档案室、市场管理股、房产交易股、安全管理股、物业管理股。

(二)机构职能: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及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交(缴)存、使用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地产中介市场、物业服务市场、商品房租赁市场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城市白蚁防治工作;负责督促城镇既有房屋(危旧房、建筑玻璃幕墙)使用安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地产产籍资料的收集、制档、利用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2019年底有职工25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42.5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230.1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行。

2.规范预算调整。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与调整行为,重点规范预算外资金和其他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事项,以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转付下年支出等情况。

3.严格预算执行。一是将各种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盘子;二是树立预算意识、专款专用,严格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三是注重年度财务决算,正确处理结余资金等。

4.完善财政制度。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杜绝公用支出挤占专项资金等情况发生。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根据县城发展的需要和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了专项预算项目,专项项目编制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分配科学,项目实施程序合规,工程推进顺利,质量优良,资金支付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在开展绩效评价时,按项目对有关资料进行核查、了解,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认真分析衡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运行是否可持续等,并进行了实地查看,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一一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总体自评质量较高,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制定措施,建章立制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和项目实施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作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看来,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项目规划科学,实施对象精准,决策依据充分,项目实施程序合规合法,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支付及时,无任何违规行为,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问题。资金不足,部分项目资金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积极编制项目,争取上级财力的支付,同时加大县财政的投入。


附件2


2019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苍溪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办《关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实施意见》(苍府办发〔2018〕13号)精神,本着“业主自愿、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合规”的原则,从2018年4月份开始,由我局牵头实施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县共批准金厦怡苑、人行苍溪支行宿舍、农发行宿舍等小区增设电梯33部,现均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项目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实得分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15

增设电梯33部

15

15

质量指标

15

工程建设质量

15

14

时效指标

10

竣工时间

10

9

成本指标

10

完成成本

10

9

效益指标

30

社会效益

15

完善我县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

15

15

可持继效益

15

居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15

15

满意度指标

20

受益对象满意度

20

群众满意度

20

20

总分

100


100


100

97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严格按照苍府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实施,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242万元,2019年实际使用242万元,全部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苍溪县财政局下达2019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省级城乡建设专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42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本部门根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实际开支进行了支付,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本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了违规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款的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高质高效实施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我中心用绣花的功夫精心管理、确保项目管理精致高效。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2019年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任务。

(2)项目效益情况: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实施后,进一步完善我县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群众满意度高,市民好评如潮。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实施后期的电梯运行管理难度较大。

四、相关措施建议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多层住宅设计规范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把安装电梯作为强制性条文,即使受建设资金限制,也应在结构上预留电梯井道,以方便后期加装。


附件3


2019年购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按照《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广府发〔2015〕13号)《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纪要》《苍溪县2017年首届房交会筹备工作会议纪要》《苍溪县城区个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财政补助实施细则》(苍财投〔2015〕34号)精神,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和2017年首届房交会现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的个人可享受县财政补助资金。据统计,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销售商品住房1934套,销售面积199786.41平方米,补助标准为100元/平方米,应补助金额为1997.86万元;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销售商品住房2879套,销售面积297518.53平方米,补助标准为50元/平方米,应补助金额为1487.59万元;2017年首届房交会现场销售商品住房220套,销售面积22291.52平方米,补助标准为50元/平方米,应补助金额为111.46万元。以上合计应给予购房补助3596.91万元。截至2018年8月底,我中心受理符合购房补助条件的购房户共582户。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项目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实得分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15

补助购房户582户

15

15

质量指标

15

资金全部兑付

15

15

时效指标

10

兑付时间

10

10

成本指标

10

完成成本

10

10

效益指标

30

社会效益

15

增强了群众购买商品房的积极性,繁荣了房地产销售市场,在较短的时间内消化了我县的商品房库存

15

15

可持继

效益

15

促进了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5

15

满意度指标

20

受益对象满意度

20

群众满意度

20

20

总分

100


100


100

10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购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苍财投〔2015〕34号等相关规定实施,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2.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801.55万元,2019年实际使用259.55万元,全部用于购房户的兑付。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公示。

(2)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苍溪县财政局下达购房补助资金801.55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财政资金到位后,本部门根据购房户申报情况经审核后进行了支付,做到了专款专用,支出符合相关流程,支出规范。

(4)财务管理情况。本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工作人员对应受理的账务做到应尽职责,未出现了违规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款的情况。

(5)组织实施情况。为高质高效实施好购房补助资金兑付,我中心用绣花的功夫精心管理、确保资金兑付精致高效。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2019年度购房补助资金的兑付。

(2)项目效益情况:购房补助资金的兑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购买商品房的积极性,繁荣了房地产销售市场,促进了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群众满意度高,市民好评如潮。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落实第二批购房补助资金。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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