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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9-27 来源:苍溪县白桥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提升6个已退出贫困村、已脱贫572户2034人脱贫成果,力争在脱贫攻坚省级评估验收工作中走在全县前列。

二是力促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三大百亿产业”和环嘉陵江产业融合示范带建设,持续壮大猕猴桃、中药材、健康养殖等产业。着力培育农业新型业态。以园区、新村为载体发展乡村旅游、农村康养服务业,充分发展雪梨、中药材和山桐子等特色产业。

三是大力推进项目投资。着力抓实项目谋划储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开展精准招商,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着力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工作。对投资项目,收集好资料,做好固投入库工作。

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战。巩固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成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散乱污整治攻坚战、秸秆禁烧攻坚战“八大战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选点示范村容村貌家园美化、道路硬化、照明亮化、环境净化、乡村绿化、色泽彩化、气味香化、乡土文化“八化工程”。

五是打好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森林防火、场镇消防、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创成省安全社区。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对拖欠土地流转费用、拖欠工程款等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员予以化解稳控。深化平安白桥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乡霸、村霸、街霸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坚决制止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增加镇村债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白桥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二)人员构成

白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4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工勤)编制20人。离退(职)休人员20人。遗属补助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白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白桥镇2020年收支总预算998.7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增减变动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白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99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4.20万元,占9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白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99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20万元,占92.5%;项目支出74.55万元,占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白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8.7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增减变动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4.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5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55万元、农林水支出447.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白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4.2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增减变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52万元,占34.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37万元,占2.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7万元,占4.96%;卫生健康支出44.57万元,占4.82%;城乡社区支出13.55万元,占1.47%;农林水支出447.79万元,占48.45%;住房保障支出33.53万元,占3.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70.6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3.8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24.3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5.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1.8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6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5万元,主要用于: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1.5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46.2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3.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白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4.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0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白桥镇人民政府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5000元,下降1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白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白桥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7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乡镇基本财力补助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白桥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镇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0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白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白桥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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