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苍卫函〔2020〕125号
庞绍卫、冉志远、徐燕、汪华先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乡村医生离职待遇和人才引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以基层为重点”,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但是,也还在诸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未建立导致年老村医退不出和新的医学生进不来等问题,严重制约村卫生室的发展和乡村医生的积极性。日前,我局已报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也非常重视,协同市人社局对我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座谈。当前及“十四五”期间,我局将进一步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要求,结合各方意见建议,切实提升“软实力”。
一、力推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于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等的基本医疗服务。我县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村卫生室从业的村医已经步入老年,近年来,村医本人及家人均就希望能够解决其后顾之忧通过各种渠道、途径进行反映。新时期确定了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对村医的能力、精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县村医养老保障制度未建立,导致部分超过60岁的村医不愿意退出岗位,而我县自2017年开始通过市级财政经费委托利州中专举办的农村医学三年制的定向村用班,连续三届也仅招收了35名准村医,而今年仅招收了6名,今年开展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也无人报名,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村医岗位的社会地位、收入保障等无吸引力。综上,我局认为只有通过畅通出口端,才能解决进口端。针对我县乡村医生队伍老龄化问题,为妥善解决离岗老年村医的养老生活和在岗村医后续退出保障问题,我局也主动积极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乡村医生能力建设。根据前期考察学习、调研座谈成果,上级已完成了《广元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报告》将于近期报市政府,建议将建立村医养老保障机制纳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内容,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区承担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也可先在个别县区试点,成熟后再全面推开。主要建议针对已超过60岁并离岗的村医(老人)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针对45岁及以下符合购买社保条件的在岗村医(新人)定额补助支持参保、针对45岁至60岁之间的村医(中人)锁定工作年限,待年满60周岁根据原工作年限按中人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二、统筹规划建设好基层医疗网络和发挥乡村医生作用
在“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议中,我局将紧密结合深化医改,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继续针对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赋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职责,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我县近年来在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严格按照市政府《广元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培训政策,建好基层医疗网络,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担意见。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