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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0-10-14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杨仕永、苏甫容、邓利民、寇晓敏、姜贤成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机耕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是关于逐村逐组规划建设农村机耕道的建议,此项工作我局已在推动实施,把机耕道建设纳入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色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项目中。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有农村机耕道3200公里。而近年来,虽然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未给我县下达农村机耕道建设项目资金,但我县每年会在中央财政项目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农村机耕道建设,如今年规划的白鹭湖现代粮油园区和亭子湖红心猕猴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包含新建约25公里农村机耕道。

二是关于在农村有效耕种田地上强制修建农村机耕道的建议,目前尚无政策依据,上级部门也未提出要求。我县农村机耕道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县级财政补助、农户或业主大户自筹、社会捐助等,故须充分考虑全县整体规划、群众意愿和农村生产需求,因地制宜,逐年逐步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努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安排落实相关资金,加快推动我县农村机耕道建设,早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范毅邦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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