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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0-10-16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万勇、袁正军、赵彬、陶诗军、张前胜、王成汗、寇永昭、罗聪、罗雪、何维、任淑艳、徐垚、赵小莉、冉雪蓉、任子阳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恢复建设苍(溪)阆(中)白溪浩邓家口大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白溪河大桥拟建桥位位于百利镇七树村,跨越白溪浩河,与阆中市思依镇相接,由于该桥跨越我县及阆中市,项目审批权限在省发改委和省交通运输厅,需两县市政府共同推进。县政府高度重视该桥的建设,两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现场调研,研究建设方案。因该项目建设需占用基本农田,目前无资金来源,导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进展缓慢。

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早日开工建设,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和运输难问题,我局已组建专班,落实专人与阆中市交通运输局对接,并达成一致意见,积极将该项目纳入交通 “十四五”规划,申报2021年度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政策支持。


同时,在县发改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将加快该项目工可、用地等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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