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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通天然气须知
时间:2020-11-10 来源: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打印 关闭本页

新开通天然气须知

尊敬的天然气客户: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的规定,我们向您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燃气管道经过的厨柜须开孔通风,杜绝形成密闭空间。

二、请勿对已安装好的燃气管道进行擅自迁移、改装、暗埋、暗封。

三、连接燃气具须采用燃气专用不锈钢玻纹软管,且长度不得超过2米;若燃气灶具或热水器暂不使用须进行封堵。

四、请勿使用直排式与烟道式热水器,在使用强排式或平衡式热水器,须加装烟道,烟道须通向室外,接头须用铝箔纸密封。

五、燃气灶具须带熄火保护装置,禁止将其他能源燃具改装后作天燃气燃具使用。

六、IC卡表客户需提前预充气费,并准备5号电池2对,保留首次燃气缴费凭条,通气时将核对客户信息。

七、普通机械表客户需提供燃气工程缴费凭条,通气时将核对客户信息。

八、通气时须提供与燃气公司登记的户名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九、请在提前做好以上几点后,具备通气点火条件情况下,请电话预约开通天然气。

24小时服务热线:0839-5225351

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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