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771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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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元市苍溪县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污染调查与修复项目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金垭子村六组 |
苍溪县环境监测站 |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分为“三查一评”调查工作和场地修复工作两部分。“三查一评”工作调查范围0.25k㎡;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周围的第四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包括第一~三段含水层)进行整体修复管控。COD修复管控面积为39122㎡,氨氮修复管控面积为38930㎡,平均深度为10m;土壤修复面积约1006㎡,土壤修复深度0.3m,土壤修复方量约302m3。项目总投资为1830.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7%。 |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均不外排;积存渗滤液及水力截获渠收集的被污染地下水,定期由罐车运至苍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内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湿法作业,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燃油废气产生量较小,属间断性、分散性排放,主要通过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养。3.噪声:施工期施工场地机械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等,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扰。4.固废处置措施:修复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垃圾桶暂存,再集中处理;PRB系统废填料送往水泥厂内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被污染土壤及底泥、截获渠淤泥进行消毒后,送往项目填埋库区进行填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