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专人履行安全责任。为压实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主体责任,县疾控中心和全县5个接种单位分别落实工作人员1名,负责对接种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和新冠病毒疫苗入库扫码、储运温度监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进行把关。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分别落实一名联络员,定期收集汇总疫苗采购、运输、储存、接种等情况信息。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安全风险。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一次,对定期收集到的新冠病毒疫苗在采购、运输、储存、接种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研判,据此制订针对性监管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县疾控中心和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按“一户一档”建立监管档案,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县卫生健康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围绕是否按规定及时扫码上传疫苗追溯信息,疫苗冷链运输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储存等内容对县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实施疫苗安全闭环管理。在前期开展的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中,已对县疾控中心和5家接种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
四是成立专业组织把关安全监测。成立疑似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小组,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落实1名业务人员定期与县疾控中心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人员,对全县接种单位上报的新冠病毒疫苗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分析并要求接种单位对疑似新冠病毒疫苗质量问题相关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求接种单位实行“双报告”制度(同步报告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县疾控中心)。
五是开辟宣传专栏强化舆论引导。通过苍溪在线、苍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冠病毒疫苗,理性对待接种不良反应。(谭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