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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城区集中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的公告
时间:2021-03-01 来源:苍溪县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县城区集中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有效降低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县创卫办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病媒生物消杀范围

  县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单位、企业、学校、临街商户、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

  二、病媒生物消杀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31日,如遇阴雨天时间顺延。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消杀工作,清除“四害”孳生环境,做到“三清”:即清除垃圾、杂物,清除污水、积水,清除四害残留痕迹。

  (二)县城区内所有单位、企业、学校、临街商户、社区等公共场所,在病媒生物消杀期间,要大力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三)消杀期间,请广大商户、居民注意所有日常生活用品和食物的遮盖及防护,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要管好儿童及宠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一旦误食消杀药物,应立即到就近医院救治。皮肤接触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四)请爱护消杀设施设备,不要破坏或带回家另作他用。

  (五)施药期间,请不要在草坪蹲坐、躺卧,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因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确保施药安全。


  特此公告


                                         苍溪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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