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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三项机制”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保驾护航
时间:2021-03-10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坚持用制度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规范化、运行管理长效化、达标排放正常化,实现“建管分离”到“建管并重”转变。

一是强化机制保障。探索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四统一”制度和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评“五有”标准,实现建管并重。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编制出台符合县情的三年行动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考核办法、运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落实好政策支撑。三是强化考核保障。将治理工作纳入重大事项检查督办或专项督查范围,严格推行“周调度、月通报、半年排位、年终考核”的考评机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工作落实。

截至目前,全县268个行政村(涉农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涉农社区)治理率达63.2%,受益农户11.67万户43.1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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