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债负责制定全县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2.负责协调各乡镇和县级单位(系统)部门志、行业志编(续)修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担任其业务指导,协助评审和出版发行工作。
3.收集、整理、保存、释译古县志,使之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4.负责收藏、整理、开发地方志文献及全县志、鉴、史等地方文献的归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建立苍溪县情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党政机构及社会各界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地情信息服务。
6.承担《苍溪县志》续修的组稿、总纂、审定、出版等业务工作。
7.负责《苍溪年鉴》的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8.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行业)年鉴编写,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9.开展地情研究和方志学术理论研讨,参与方志编纂经验交流,培训修志人员。
10.推动新方志、年鉴的发行和续志(鉴)用志(鉴)活动,充分发挥志(鉴)书资政和经世致用的作用,积极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 认真开展《苍溪年鉴》(2021卷)组稿编纂工作,全面实现地方志工作“两全目标”。2021年,县志中心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苍溪年鉴》(2021卷)资料收集和年鉴编纂工作。一是资料收集。县志中心提前起草“两办通知”,并加强督促检查,使“两办通知”尽快落实,为年鉴编纂创造条件。二是年鉴编纂。县志中心把采集到的图文资料按年鉴“纲目”组织干部职工及时认真编纂。分阶段检查验收编纂进度和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进督促,力争编纂出精品良志,以资政、教化、存史。
2. 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完成《苍溪县地方志事业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根据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苍溪县实际,开展《苍溪县地方志事业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
3. 认真开展地情服务工作,努力实施“资政、教化”方略。一是为各级领导、部门及企业、团体、个人提供地情服务,帮助他们了解苍溪县情,为他们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尽量减少失误,提高成功机率。二是及时指导乡镇、村、部门编修乡镇志、村志及部门志,为他们的编修做好导向工作,为他们的编修人员进行业务辅导,确保编修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与各中小学联合行动,开展“爱祖国、爱家乡”教育活动,为他们提供红色教育书籍和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让中小学生知晓苍溪县的过去、现在及畅想美好未来,激发他们爱祖国、爱家乡情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96.8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9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96.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84万元,占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02万元,占9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96.8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81.02万元,占83.6%;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5.84万元,占1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8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0.9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0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6万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3.35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6.03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地方志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5.36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地方志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志编纂中心开展县志、年鉴编纂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地方志管理工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0.68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7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下属1机关1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9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减少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地方志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地方志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指地方志编纂中心开展县志、年鉴编纂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地方志管理工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档案馆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