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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江南水厂取水申请的批复
时间:2021-04-14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南水厂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江南水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已成项目。该工程在2011年委托四川省南充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的《四川省苍溪县江南供水设施灾后重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基本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用水影响分析评价合理,结论基本可行。

二、因县城杜里新区的不断发展,供水人口不断增加,你公司江南水厂原许可水量150万m3/年已不能满足需要,2020年实际取水量已达256.52万m3。属超许可取水,需重新提出取水申请。由于原《报告书》确定取水方案为近期年取水量383万m3,远期年取水量1150万m3,该工程水源、取水点均未发生变化,经核实你公司2020年已足额缴纳了水资源税,同意《报告书》作为本次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三、同意该工程在苍溪县电航枢纽工程水库坝址上游约450m采用泵站提水方式取嘉陵江水,用于城镇供水,年取水总量增加到350万m3。厂区生产废水部分回用,部分处理达标后退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退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请你公司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检测,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发现取水口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方案。

五、请在取水总管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稳定接入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按用途分类计量供水,建立分类供水台账,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取水和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六、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取水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每年12月31日前,向苍溪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八、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九、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重新办理取水申请取水批准文件。


苍溪县水利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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