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县委安排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密切同民营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促进经贸合作。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加强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6.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做好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在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人士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按照县委安排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加强民营企业家人才培育工作,结合企业家需求,组织专题培训、专班培训与配合上级安排相结合,做好民营企业家人才培育工作。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做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发挥服务职能,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政府职能转移新动向,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服务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强信心鼓干劲。开展“进企问需、进会问需”活动。通过商会平台,开展经贸活动。当好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3.强化工商联组织基础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保持“五好县级工商联”荣誉。抓好乡镇商会建设,新建改建10个乡镇商会,新建1个异地商会。逐步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商协会组织体系,为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进一步深化商协会改革,强化党的建设引领,加强“四好”商会创建,打造特色商协会组织,更好发挥商协会在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巩固和各地商会的友好合作关系,深化友谊,建立投资信息互通管道,扩大合作空间。
4.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密切与民营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引导民营企业中的“两代表一委员”聚焦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助力乡村振兴,动员启动“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民营经济人士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兴万村”乡村振兴行动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成帮扶双方精准对接、精准施策、实现村企共嬴。抓好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工作。
6.作好县工商联(县商会)换届工作。配强班子,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使用工作,把政治素质高、企业经营优、社会声誉佳、诚信守法好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选到县工商联(县商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领导班子中。开好县工商联(县商会)第十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县工商联(县商会)换届工作。
7.抓机关干部队伍作风能力建设。要强化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机关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要加强机关建设。切实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商会组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工商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县工商联2021年收支总预算96.7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2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工商联2021年收入预算96.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82万元,占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91万元,占9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工商联2021年支出预算96.7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70.91万元,占73.31%;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8万元,18.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工商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7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9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工商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9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人员工资增长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17万元,占84.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万元,占5.91%;卫生健康支出3.23万元,占3.34%;住房保障支出5.61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6.35万元,主要用于:县工商联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5.82万元,主要用于:县工商联开展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商会和易地商会建设的指导服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县工商联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思想政治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强化工商联(商会)基层组织建设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县工商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0.62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6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工商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工商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工商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工商联下属1个机关一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工商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工商联共有车辆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工商联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商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工商联机关开展主要用于:县工商联开展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商会和易地商会建设的指导服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县工商联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工商联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工商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