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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四个一”推动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时间:2021-04-15 来源: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近日,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聚焦“四个一”工作举措,深入推动危化品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53家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观看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宜宾恒达“7·12”爆炸事故等警示教育片,宣讲《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涉安触犯刑法典型案例,要求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认清形势,端正态度,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合法经营。

(2)签订一份安全承诺。组织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承诺活动,要求企业负责人就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依法生产经营,保证安全投入等10项内容做出承诺,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营造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良好安全氛围。

(3)组织一次专项督导。编制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清单,采取“全程说理式检查”方式,对辖区内4家精细化工、危化品生产、危化品经营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专项督导检查,累计共排查一般隐患17条,对排查出的隐患依法下达整改指令,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4)提交一份述职报告。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督促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围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条职责开展2020年度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述职,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交安全述职报告,存入企业安全监管档案备查,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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