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
2.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推广。
3.资源创新,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发与示范,新产品研制与应用。
4.负责猕猴桃产销市场对接和信息发布,负责营销市场监督指导,行业管理,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着力基地规划,狠抓基地建设。一是按照“提质、扩面、增效”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大园区带小庭园的产业布局,坚持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搞好新植猕猴桃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指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猕猴桃新植任务,重点打造白驿镇岫云万亩园区猕猴桃基地。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猕猴桃技术服务体系,配齐配全猕猴桃技术员队伍,加强技术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切实搞好猕猴桃技术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狠抓猕猴桃标准化生产技术的落地落实。三是加大低效园的改造力度,按照“三个一批”的思路,实行以点带面,因园施策,强化跟踪指导督促,落实奖惩机制,确保改造提升见实效。四是加大猕猴桃溃疡病防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早宣传、早发动,把综合防控的关键措施落实到各个生产环节,加大猕猴桃避雨大棚建设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广力度,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把溃疡病的发生和传播控制到最低限度。五是加大生态有机猕猴桃生产的推进力度,加强培训和指导,严格投入品的管控,兑现落实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广大专合组织、家庭农场和农户发展有机生态猕猴桃的积极性,力争在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上取得新的突破。
2.着力标准生产,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健全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制定猕猴桃技术员管理办法,强化猕猴桃技术员技能培训,继续召开猕猴桃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二是强力攻克重点病虫害综合防治。三是持续抓好猕猴桃溃疡病防控。
3.着力科技合作,推进科技研发。一是加大科研扶持力度,加大对猕猴桃科研的投入和建设,建设国家级红心猕猴桃技术研究院,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实验室,广泛开展品种选育、溃疡病防治、有机生产和猕经套种技术推广等;建设国家级红心猕猴桃良种繁育中心、国家级猕猴桃资源圃。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带薪离岗创业或兼职兼薪等形式领办、参与和指导红心猕猴桃产业发展,设立专项产业扶持资金,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扶持奖励,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三是整合科研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猕猴桃产业创新领域,激励企业加强创新,开发技术含量高,上档次的高科技产品。县委党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猕猴桃产业有关知识的培训班。
4.着力品牌营销,擦亮金字招牌。加强品牌建设和品牌宣传工作。做好有机猕猴桃认证创建工作,指导企业、专合社做好品牌创建和申报工作,加强商标、标识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拓展市场,争取2021年内在国内大中城市,建立苍溪红心猕猴桃旗舰店10 个。
5.着力体系建设,建强技术队伍。强化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增强县猕产中心、县猕研所技术力量,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猕猴桃技术员专职专用,配齐专业村猕猴桃技术员,适当提高聘用猕猴桃技术员工资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切实搞好猕猴桃技术培训,增强培训实效,狠抓猕猴桃标准化生产技术的落地落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猕猴桃产业发展中心(简称县猕产中心,下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猕产中心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猕产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2084.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猕产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084.2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97.0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13.23万元,收支总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猕产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084.2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92.97万元,占86.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23万元,占14.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猕产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084.2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246.23万元,占11.8%;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837.97万元,占8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猕产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84.2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97.0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13.23万元,收支总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2.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9万元、农林水支出203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猕产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1.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3.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7.99万元,占2.7%;农林水支出251.10万元,占86.2%;住房保障支出16.04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县猕产中心猕猴桃品牌宣传、标准化建设、溃疡病防控等项目支出。
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06.10万元,主要用于:县猕产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打印费、交通费、水电等日常运转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县猕产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46.23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22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1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猕产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下降60%。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同口径)增加3.15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野生猕猴桃资源保护工作中应急抢险、工作调研、生产发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猕产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猕产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猕产中心下属猕产中心机关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猕产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猕产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猕产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县猕产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四)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县猕产中心开展技术培训、新技术试点示范及推广等的支出。
(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县猕产中心用于猕猴桃品牌宣传、标准化建设、溃疡病防控等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县猕产中心用于猕猴桃产业发展奖补的支出。
(七)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县猕产中心用于贫困村帮扶及乡村振兴等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县猕产中心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县猕产中心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县猕产中心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三)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猕产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