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 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上级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苍溪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 积极包装储备土地整治项目。按最新政策和技术标准,完成亭子浙水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力争明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通过指标回报方式吸引国有平台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力争立项实施不少于3个。
2. 加快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扎实推进五龙等6个、鸳溪等13个增减挂钩项目,确保2021年底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全力争取省厅市局的支持,加快已竣工项目验收和合格证发放工作,力争明年初取得元坝等11个项目指标确认函,明年6月底取得岳东等8个项目指标确认函;积极接洽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及时做好节余指标交易工作。
3. 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继续加强地灾隐患点排查,持续做好汛期应急值守与监测预警,加快本年度灾后地灾防治项目实施,力争在2021年3月底前竣工,尽快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全力确保实现2021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零伤亡”目标。
4. 积极做好土地要素保障。紧盯绵苍巴高速等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主动衔接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土地报征、临时用地审批等各项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加强对用地项目的规划指导,做好联审联批报建服务,促进各个项目及早落地。
5. 高效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市安排,加快三条控制线的划定,进一步完善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思路方案,按要求完成会审并上报审批;启动县城区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选择急需开发建设的村庄启动村规划编制工作。
6. 推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材料,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提高“网办率”,实行一站式、预约式服务,真正实现服务对象最多只跑一次。
7. 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认真做好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坚决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整改指导意见,分类处置,彻底整改到位;切实做好2021年度卫片执法下发图斑的现场核实、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加大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农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主要包括:县自然资源机关、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10个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苍溪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815.0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21.9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844.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入预算7815.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269.53万元,占67.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5.54万元,占3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支出预算7815.0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1718.54万元,占22%;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6096.53万元,占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15.0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821.9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844.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5.5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363.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63.3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0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02.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45.5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4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4万元,占5.4%;卫生健康支出68.01万元,占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89.89万元,占58.5%;住房保障支出138.5万元,占5.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2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8.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489.89万元,主要用于:县自然资源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71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715.35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157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13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下降32%。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下属自然资源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等1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5.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9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开展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指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九)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一)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