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县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批分期组织全县零售药店召开药品安全行政指导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2021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及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零售药店在2020年度大面积集中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项目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结合本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深怀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预警、防范。二是增强质量意识,全面自查自纠。要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行动准则,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把“质量”贯穿于整个药品流通环节。三是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经营。要不断加强对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知法、守法。
截至目前,已对165家零售药店负责人进行了集中指导。(谭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