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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 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供水站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的公告
时间:2021-05-19 来源: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供水站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公开招聘乡镇供水站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站反映。

咨询联系电话0839—6091505。

监督电话:0839-5221982、0839-5221196。

二、体检

体检由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

(一)体检时间:请体检入围人员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到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一楼集合,体检具体地点届时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标准及费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供水站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约400元每人,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

(三)体检注意事项: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纪律:

1.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

2.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听从指挥。

3.体检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接受疫情防控相关查验。凡根据国家和本省、市、县相关规定,应予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进入体检医院时应按要求主动如实提供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应予隔离观察或隔离观察期未满,或者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异常的,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医院,责任由考生(体检人员)自负。

4.体检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家属(亲友)随同。按带队工作人员要求逐项检查,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请体检人员出行注意安全。

(五)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复检对象将在2021年5月28日前进行电话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公开招聘乡镇供水站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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