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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5-21 来源:苍溪县石马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全镇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优化村庄规划,完善污水治理、绿化美化、硬化亮化等基础设施,提升镇村环境面貌和吸引力,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切实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加快河林库堰环境综合治理。

2.以招商引资为契机,力促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硬任务、硬要求、硬责任,作为经济工作发展的“第一菜单”。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联系成功人士宣传本地营商环境及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人才回乡创业。加大对现有企业的培植力度,深入开展好“四送一解”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3.坚持人民至上思维,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巩固脱贫成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四个不摘”,继续做好政策宣传、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创业就业富民工程,带动全镇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稳定增收。扎实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大病临时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生活有保障。

4.着力巩固发展基础,筑牢安全稳定防线。一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做好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坚决打击各类黑恶犯罪;坚持化解存量、遏制增量,持续巩固信访化解成果;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深化基层民主治理。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一事一议”村级事务决策机制;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决策、执行、公开的监督力度。

5.以自身建设为保障,建设服务型政府。对确定的目标、部署的任务一抓到底,以激励促落实,以问责求实效,提升政府执行力。优化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府公信力。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石马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石马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工勤)编制26人。离退(职)休人员12人。遗属补助8人。其他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马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784.87万元,同口径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5.2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后同口径减少13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784.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75万元,占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3.12万元,占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784.87万元,其中:人员类及运转类项目753.12万元,占96%;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1.75万元,占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4.8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5.2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132.96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3.1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政策性调资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3.12万元,较2020年减少132.9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84万元,占48.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56万元,占5.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6万元,占14.95%;卫生健康支出25.01万元,占3.32%;农林水支出161.09万元,占21.39%;住房保障支出50.06万元,占6.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96.2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8.62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9.5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8.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1年预算数为63.68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2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1.0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石马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石马镇人民政府下属1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万元,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增加6.48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后,规范单位内部机构运行、办公费用成本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石马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石马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石马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镇乡村建设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镇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乡村建设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石马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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