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关于2021年高中考期间禁噪管理的... » 详情
关于2021年高中考期间禁噪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1-06-03 来源: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城市管理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1年高中考期间禁噪管理的

通   告


为强化我县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县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6月1日至6月19日为高、中考“禁噪期”。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

二、6月3日至6月8日、6月14日至6月18日,午间(12点至14点)、夜间(晚10点至晨6点)严禁在居民区、学校周边、考生食宿区域进行可能产生噪声超标的建筑施工作业或其他生产及经营性娱乐活动,高、中考期间禁止施工作业。

三、禁噪期间,在居民区和学校周边区域,禁止广场舞、坝坝舞等活动。

四、禁噪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音响。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者,公安、城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

禁噪投诉热线:0839—5224555

特此通告


苍溪县城市管理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