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溪县某副食店申请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范围被我局核准,成为我县首张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列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的营业执照,标志着我县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改为备案制正式实施。
为积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的第35条和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等相关规定,5月21日,印发了《关于对预包装食品销售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决定6月1日起对全县预包装食品销售实施备案管理。自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单位可在营业执照办理后当场申请到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证,较之前办执照、申请许可、现场核查、准予许可压缩了3个环节,缩减了6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间,解决了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的难题,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截至目前,我县已成功备案9户预包装食品经营单位。(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