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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招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协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6-24 来源: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发改〔2021〕89号


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增强招标投标工作实效,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经领导同意,现将《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招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协作办法〉的通知》(广招投办〔2021〕6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部门参照市级招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做好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附:《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招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协作办法的通知》(广招投办〔2021〕6号)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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