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发改〔2021〕89号
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增强招标投标工作实效,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经领导同意,现将《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招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协作办法〉的通知》(广招投办〔2021〕6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部门参照市级招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做好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附:《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招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协作办法的通知》(广招投办〔2021〕6号)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