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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1年人才回引计划的公告
时间:2021-07-02 来源:县委组织部 打印 关闭本页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2021年人才回引计划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苍溪县决定实施2021年人才回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及条件

(一)主要对象

祖籍苍溪,在苍溪出生、成长或工作过,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常驻苍溪,且目前在广元市外工作和生活(编制和供给关系不在广元)的以下优秀人才:

1.在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型人才;

2.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任职的经营管理人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热爱苍溪,爱岗敬业,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分别放宽至40周岁、45周岁;

4.工龄3年及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工作单位人事调出政策的;

8.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回引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2寸免冠近照4张,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填写《苍溪县人才回引申请表》(附件)一式2份(非广元籍回引人才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名地点:苍溪县解放路西段233号苍溪县高端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王靖雯;联系电话:0839—5223730。

网上报名: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下载填写《苍溪县人才回引申请表》(附件),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同底版2寸免冠近照、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cxxrcb@126.com邮箱(非广元籍回引人才还需发送相应证明材料图像扫描版),邮件名称统一为“人才回引报名××(姓名)”。

提出报名申请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在《苍溪县人才回引申请表》对应栏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即报即审,对回引政策、个人意愿、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双向沟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回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回引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回引资格。

(三)考核考察。对回引人才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匹配度等进行考核考察,组织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

(四)调动入职。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委审定,按规定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在苍溪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排使用。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实际情况,“县级及以上部门到县级部门、乡镇到乡镇”对口安排。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对口调入到相应部门单位工作,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对口安排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

(二)安家补助。回引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分别发放4万元、7.5万元的安家补助。5年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调离或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

(三)住房保障。回引到县城区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需在苍溪就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五)配偶调动。对夫妻两地分居的优秀人才,可申请家属调动,由用人单位负责联系,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按人事调配有关规定优先调动工作。

四、组织管理

人才回引工作在苍溪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县高端人才服务中心)

0839-5223730


附件:《苍溪县人才回引申请表》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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