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7月6日,百利镇农业服务中心对镇内相关经营主体展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
检查组对各经营主体所经营的农产品来源和进货渠道是否有记录、农(畜)产品是否存在变质、畜产品是否有检疫验证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证、检疫标识等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农产品经营主体和过往群众宣传灌输农产品安全的理念,要求生产经营主体进货渠道必须正规并有进货记录,决不能将变质、腐烂、病变的农(畜)产品上市出售。同时给过往群众宣传在市场上购买农产品要注意其质量情况,购买动物产品时注意看有无检疫验证印章或检疫标识,提高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确保舌尖上的绝对安全。
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经营、使用等违法、违规的兽药、农药、添加剂等行为,对个别乱丢弃农药、肥料废弃包装的经营组织,台账登记不规范的投入品经营门市部,进行了教育并下达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