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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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苍住建罚字〔2021〕6号)
时间:2021-07-14 来源: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四川兴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2021年5月31日申请施工劳务资质提交的材料中技术工人黄琦、黄建等人员多公司执业,中级职称人员未按承诺事项参加社保,你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我局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且你单位自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苍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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