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燕、杨春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最终形成办理结果。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基本成效
2020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项目资金8500余万元,272个行政村(涉农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达63.8%。建成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73座,分散式户用处理设施6.73万座;垃圾收运设施3000余台(套);乡村公厕450个,户用厕所13.8万个;幸福美丽新村300余个,受益农户达8.82万户33.85万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集县级相关部门研究农村治理工作、部署治理任务、推动治理实施,全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科学规划,提供农村治污指导纲领。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的思路,委托有资质的三方机构编制了《苍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力争到2021年底,全县313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达65%以上。三是坚持项目引领,带动农村治污多元投入。以创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县为契机,进一步配强项目攻坚队伍,包装入库一批符合国家政策趋向的项目落地苍溪。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邀请第三方参与等方式来破解资金瓶颈。今年以来,累计争取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4338万元。四是坚持建管并重,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以“治理+管理+用实”相结合的精准化监管模式,做到建设与管理“两手抓、两手硬”。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倒逼责任落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事项,助推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五是坚持斗硬考核,营造风清气正治污环境。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污染防治大比武及重大事项检查督办或专项督查范围,进一步健全“一周一调度、半年一考核”制度,定期会同县目标绩效中心对工作推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农村环境整治见实效。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杨文生,联系电话:0839-55870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