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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苍溪县岫云现代农业园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1-07-21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苍溪县岫云现代农业园区农村集中供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和《苍溪县岫云现代农业园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白驿镇岫云村、茶店垭、凌云村、柳垭村4个村约3840名村民目前主要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浅层地下水、田凼水和溪沟水,水中的细菌和大肠杆菌指数超标,水质得不到保障,且遇上干旱年,溪沟水水量小或断流的情况时有发生,村民水量也无保障,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严重阻碍岫云村、茶店垭、凌云村、柳垭村等4村的乡村振兴,解决白驿镇岫云村、茶店垭、凌云村、柳垭村等4村约3840名村民饮水安全已成为群众的迫切需求。

二、工程总体布置

基本同意苍溪县岫云现代农业园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选取凌云村东侧张家庙子处河道拦水坝处作为水源,采用浮筒式取水构筑物取水,经Dg108焊接钢管920m,提水至磨子嘴与李家角590m高程处,新建净水工程1处,净水厂规模400m3/d,净水设施采用25m3/h一体化净水设备,并建100m3清水池1口;配备加药、加氯设施及管理用房。源水经过处理后,再通过1.6MPa、DN110PE100级约350m提水至磨子嘴与李家角670m高程处,新建50m3高位水池1口,铺设DN110-DN63PE配水管道7873m,DN20PE入户管道10100m。

三、工程设计

(一)基本同意《方案》所做水源论证和选择,确定在凌云村张家庙子处拦水坝(烟峰供水站取水水源)内采用浮筒式取水,取水设计规模440m3/d。建议进一步明确采用浮筒式取水的岸边加固处理方式,以防洪水冲毁。

(二)基本同意《方案》确定设计年限,供水保证率,供水标准和需水量预测。基本同意《方案》确定本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400m3/d。基本同意《方案》确定供水水质和水压。

(三)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处理方式采用 1台一体化净水器运行,单台处理能力25m3/h,日处理能力400m3/d,絮凝剂投加采用聚合氧化铝(PAC),根据水质、水温、絮凝反应效果等确定投加量,消毒剂采用次氯酸钠,投加量为2mg/L(有效氯),选用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成套设备。建议在后期运行管理中要强化投药消毒以及一体化净水设备中的滤料清洁、更换。

(四)原则同意《方案》确定的采用分层供水的配水管网布设方案。建议进一步做好管道的水力计算,明确管道的规格。

(五)原则同意《方案》确定的净水厂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议现场施工时再进行优化布置,确保美观实用。

四、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为3个月。

五、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工程建设管理及建后管理。

六、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的影响分析及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和环境保护设计。

七、工程概算

基本同意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53.04万元(详见附件1)。

你单位应尽快组建项目法人具体实施,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9〕8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基本建设程序,明确项目业主,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四制”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原则上不能超出项目计划总投资,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与进度。完工后,要按照《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验收,建成后,要成立运行管理机构,按程序合理确定水费收取标准,严格实行水费收缴制度,落实运行管理经费,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确保良性运行。


附件:1.工程总概算表

2.苍溪县岫云现代农业园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苍溪县水利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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