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对〈苍溪县东河东溪镇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 2021年1月24日,我局报请市水利局对《苍溪县东河东溪镇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组织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2021年6月下旬,向广元市水利局报送该《报告(报批稿)》。2021年7月7日,广元市水利局以(广水函〔2021〕205号)印发苍溪县东河东溪镇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基本同意该《报告》。现我局结合审查意见,经认真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东溪镇位于苍溪县东北部,幅员面积103.45km2,辖23个行政村,4个社区,共44881人。苍溪县东河东溪镇防洪治理工程位于苍溪县东溪场镇,距县城80km,东溪场镇是东溪镇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由于场镇防洪体系尚未建成,规划河段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常年受到洪水威胁,防洪形势严峻。该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纳入《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中的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为保护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尽快实施苍溪县东河东溪镇防洪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采用旺苍水文站作为本工程水文分析计算的设计依据站,其水文资料可供工程设计使用。
(二)基本同意采用水文比拟法计算设计洪水。工程河段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380m3/s。
(三)基本同意工程河段排涝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成果。
(四)基本同意工程河段分期洪水成果。
(五)基本同意工程河段河流泥沙成果。
(六)基本同意提供的控制断面水位流量关系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4g、对应基本烈度为Ⅵ度,工程区域地质构造稳定性好。
(二)基本同意堤防工程地质条件的评价。堤防沿线上部覆盖层主要为人工填土层、冲积层,下部为泥岩;应将堤防基础置于稍密或中密砂卵砾石层以下,其埋深应满足冲刷要求。区内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混凝土无腐蚀性。
(三)基本同意岩、土物理力学指标建议值。施工中应加强地质配合。
(四)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储量及质量的评价。混凝土粗细骨料在东溪镇上游东河李洞坝购买,质量和储量满足工程要求、运距4km;堤身填筑料利用开挖及清淤的砂卵砾石合格料。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的任务是新建堤防,达到防洪、护岸为主,兼有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的任务,以完善东溪场镇的防洪体系,保障场镇的防洪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基本同意设计基准年为2020年,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工程河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
(三)基本同意治理方案论证提出的工程总体布局、建设内容及规模。
(四)基本同意工程河段洪水水面线成果。原则同意冲刷计算成果。实施阶段应结合河道历年冲刷现状和河道地质情况,合理优化基础防冲处理措施。
(五)基本同意行洪影响评价及超标洪水应对方案。行洪影响评价基本合适,超标洪水应对方案基本可行。
(六)基本同意工程区排涝规划及清淤、疏浚规划。
(七)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为5.1km,起点位于东溪电站大坝下游200m处(坐标X=3549762.659,Y=617728.928),终点位于康寨村冲沟与东河汇口下游处(坐标:X=35445059.420,Y=616799.699);新建堤防1.00km,起点位于东溪大桥下游侧(坐标X=3549237.594,Y=617871.317)、终点位于污水处理厂(坐标X=3548359.262,Y=617442.446);河道清淤疏浚5.10km,新建穿堤涵管3处、下河梯步4处。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等规定,基本同意工程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为4级、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
(二)基本同意堤距堤线选择和堤防工程平面布置。
(三)基本同意根据堤型比较并结合工程河段地形、地质条件确定的堤型。
(四)基本同意新建堤防工程结构型式及设计。堤防采用碾压砂砾石斜坡堤,堤防安全超高取1.0m,堤顶宽3.0m,采用15cm厚的C20砼浇筑,两侧设置0.15×0.4m(宽×高)C20砼路肩石,临水侧设置高0.7m青石栏杆。堤防在迎水面常水位附近设置宽2.0m,厚度为15cm的C20砼马道(亲水平台),并在临水侧设置高0.5m的警示桩;马道以下坡比为1:1.75,采用厚度为20cm的C20砼面板护坡、下设厚5cm的M7.5砂浆垫层、面板间隔3m梅花型设置DN75PVC排水管,坡脚采用1.1×0.8m(高×宽)的C20砼齿墙,面板间隔10m分缝、缝宽2cm、采用沥青木板填塞;马道以上坡比为1:2.0,采用断面为25×25cm的C20砼框格梁植草护坡,并在20年一遇洪水位设1m宽度的人行道,人行道以上至堤顶坡比为1:3,采用草皮生态护坡。堤防背水侧坡比为1:2.5,后期根据市政规划回填至堤顶高程。
(五)基本同意穿堤涵管建筑物设计与排涝工程设计方案。
(六)原则同意清淤疏浚方案及工程监测设施设计。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导流方式、围堰及基坑排水设计。施工导流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导流时段为12月至次年3月,相应导流设计流量为120m3/s。
(二)基本同意混凝土粗细骨料在东溪镇上游东河李洞坝购买,质量和储量满足工程要求、运距4km;堤身填筑料利用开挖及清淤的砂卵砾石合格料。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四)基本同意场内外交通运输及场内供电、供水方案。新建施工道路0.5km,架设10kv输电线路1.0km。
(五)基本同意施工总布置方案。
(六)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5个月、完建期1个月。
七、工程管理
(一)同意本工程由苍溪县水利局负责建设管理。
(二)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三)基本同意管理设施及观测设施设计。
(四)本工程管理及维护费用由苍溪县财政负责。
八、工程占地
(一)基本同意工程占地范围、实物指标调查方法和调查成果。本工程占地70.53亩,其中永久占地50.83亩(林地9.11亩,草地36.43亩,河滩地5.29亩),临时占地19.70亩(林地6.16亩,草地1.59亩,河滩地6.90亩)。不涉及移民搬迁、房屋拆迁和专业项目设施。
(二)基本同意占地补偿编制依据和标准,本工程占地补偿总投资42.33万元,按规定由苍溪县政府自筹解决。
九、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计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的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水保、环保工程及补救措施设计。水土保持费用30.20万元,环境保护费用13.47万元。
(三)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严格履行水保、环评手续,水保、环保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影响分析和措施设计。
十一、工程概算
本工程初设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取费标准等基本符合川水发〔2015〕9号文、川水函〔2019〕610号文等有关规定。基本同意人工工资、风、水、电等主要材料单价。按2021年第2季度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总投资为总投资2251.8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754.3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04.97万元,独立费用203.40万元,基本预备费103.1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3.4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0.20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42.33万元。
十二、国民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国民经济评价采用的方法和参数。本工程多年平均经济效益157.05万元,经济内部收益率8.81%,经济净现值406.20万元,效益费用比1.21,本工程在经济上可行。
十三、项目招标初步方案
基本同意本工程招标初步方案。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十四、建议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查明各堤段地质情况,结合河道历年冲刷现状和河道地质情况,合理优化软弱基础处理方案和防冲处理措施;进一步优化堤线布置,严格控制堤线,不得侵占河道行洪断面,应与涉河建筑物渐变平顺衔接;应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优化堤型结构设计,在确保岸线稳定和自然生态的前提下,进一步合理确定清淤疏浚范围及清淤疏浚方案。
你单位务必加快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3〕1364号)要求,严格工程开工管理,开工前完成土地、环保、水保等工作手续。要按照国家水利产业政策及省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管理中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加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合同、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管理;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2〕837号) 要求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严格资金和档案管理,切实协调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消除工程建设的潜在风险;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相关验收。
附件:苍溪县东河东溪镇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表
苍溪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