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县动莱健身房 |
1.县动莱健身房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开展游泳场所经营活动。
2.苍溪县动莱健身房从业人员罗俊、陶俊成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游泳场所。
3.苍溪县动莱健身房开业前未经水质检测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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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六条 | 警告、罚款1500元 | 2021.8.24 |
2 | 苍溪陵江胡文亮(综合)诊所 | 未在门诊日志和预检分诊登记本上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1.8.25 |
3 | 苍溪陵江胡文波(综合)诊所 | 未对患者在门诊日志和预检分诊登记本上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1.8.25 |
4 | 苍溪县文昌镇中心卫生院 | 未按规定登记医疗废物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外壳门诊室内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1000元 | 2021.8.25 |
5 | 苍溪县彭店乡卫生院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1.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