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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漓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9-10 来源:苍溪县漓江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漓江镇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十四五”规划的总体布局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总基调,深入实施县委“2344”发展方略,进一步放大乡村振兴、成渝双城经济圈、苍阆南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叠加效应,坚定践行镇党委“1223”发展思路,推动建成“东河画廊,锦绣漓江”。确保全镇生产总值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增长5%、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5%以上,回引在外成功人士、外地客商投资7500万元,加速推进漓江社区、土鲤社区一体化进程,巩固现有产业园区,大力发展黄花产业,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1.继续巩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原则,按照“班子不散,人员不变”要求,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发展农村产业经济为抓手,对标“一超六有”,建立返贫预警机制和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让群众脱贫不返贫,日子更红火。

2.继续狠抓项目投资。加强与上级各单位部门对接,争取项目,完善场镇交通、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漓江商会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全年招引项目6个,落地项目4个,实现引资1亿元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00万元以上。重点推进凤峨山农民公园、龙亭山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园(森林公园)项目落地建设。

3.继续聚焦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土鲤大桥建设带来的有利时机,以旅游服务业和休闲农业发展为龙头,构建环东河经济发展示范圈。以建成“苍溪黄花第一镇”为目标,做大做强漓江黄花产业,保持猕猴桃、中药材业发展稳中有进;全力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加大对渔业(漓江黄辣丁)的政策倾斜,促进农村产业经济进一步发展。

4.重点谋划乡村振兴。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五个方面,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争取实现全乡生产总值提升5%,吸引人才返乡创业,促进人才回流,努力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良好开局、高点起步。

5.不断强化社会民生。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走访入户深入调查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加大民生工程的各项投入,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力度。

6.不断加强改革创新。加强各方面的交流学习,考察调研,创新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制度管理方式,创新干部工作方法,在全镇范围内普及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办公。

7.全力保持安全稳定。坚决遏制安全事故,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活动,全力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挂牌督办隐患整治,加强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加强农产品和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实行矛盾纠纷组、村、镇三级调处机制,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认真开展网格化管理,扎实做好网格化“三项工作”,定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信访上访、安全隐患、防邪禁毒等涉及社会稳定的事项摸排,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包案责任台账,确保第一时间将各类事故、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发生一例越级进京上访事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漓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漓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5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工勤)编制25人。离退(职)休人员28人。遗属补助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漓江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漓江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903.5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44.97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生活补助、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费未纳入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86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5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86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5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3.5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44.9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209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生活补助、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费未纳入预算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56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35.9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165.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7.5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8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生活补助、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费未纳入预算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60万元,占53.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9万元,占5.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2万元,占12.70%;卫生健康支出29.45万元,占3.39%;农林水支出164.18万元,占18.92%;住房保障支出57.22万元,占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86.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3.97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5.8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7.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3.22万元,主要用于: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1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7.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67.56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665.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20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漓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漓江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32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乡镇基本财力补助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漓江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镇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1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漓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便民(农民工)服务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漓江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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