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大村组干部关心关怀,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苍溪县创新举措,由县财政出资,为全县村(社区)、村民小组干部共4400余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投保240元,每人保障金额达111.6万元。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围绕保障内容、承保机构、保费支付、赔付程序等内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二是全面深入摸底核查。坚持多方联动,通过县委组织部提供村(社区)组干部名单,乡镇、村(社区)摸排自查,承保机构现场核查等方式,确定参保人员,防止多保漏保,做到应保尽保。三是严格保金使用管理。根据参保人员名单,县金融服务中心会同承保机构逐一比对保单、发票、参保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由县金融服务中心据实向县财政提出资金申请并支付至承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