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我县1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苍应对疫情指公字〔2021〕1号
2021年10月29日12时16分,时某某从郑州东站乘坐G1709次列车(15车厢003F)于16时24分到达广元站,期间同车厢中有一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时某某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时某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29日16时24分,时某某到达广元火车站,下车后通过换乘通道到达一楼候车厅,到候车厅超市购买泡面后在候车厅食用并候车。17时53分,转乘K9522次列车(04车89号),于18时45分到达苍溪火车站,出站后由工作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钻井分公司90106钻井队)用皮卡车接走,19时08分左右,在梨乡市场“王氏现捞”卤菜店购买卤菜,19时14分左右乘坐单位皮卡车离开梨乡市场返回白鹤乡伏公社区井队生活区,再未外出。
10月30日9时左右,时某某乘坐单位皮卡车前往苍溪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9时51分左右进入县人民医院,期间先后到过急诊科外科诊断室、门诊收费室4号窗口和急诊科外核酸采样点,10时05分左右离开县人民医院。10时08分左右,到县城五星花园“蜘蛛王”鞋店选鞋,10时12分左右离开鞋店并乘坐单位皮卡车返回白鹤乡伏公社区井队生活区,再未外出。
10月31日,全天在井队生活区活动,未外出。
11月1日,在井队生活区活动未外出,16时左右由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续将按规定继续落实好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请在上述时间段可能与此密接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快联系县疾控中心或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监管场所、儿童福利院、宗教场所、宾馆酒店、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旅游景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交通场站、商超、农贸市场等密闭空间、密集场所须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
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839—5221467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5223027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 代章)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