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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 关于转发《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11-10 来源: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发改〔2021〕1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发改〔2021〕437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发改〔2021〕437号)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苍溪县水利局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苍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苍溪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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