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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金服务“解渴”苍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时间:2021-12-30 来源:县金融服务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今年以来,苍溪农商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四川省联社党委及广元办事处党委的安排部署下,全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档升级,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苍溪县域深入实施、开花结果,有力地支持了一批优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了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发展动力。

摸清底数,全面评级授信。为掌握苍溪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苍溪农商银行积极对接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局,获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清单,根据经营主体的注册地和经营地落实责任网点。同时,按照“两个全面”要求,结合“亮剑行动”“走千访万”工作,对清单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户走访,对正常经营的开展全面评级授信。截至目前,已完成信用等级评定2532户,授信金额72360万元。

掌握需求,创新信贷产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抵押担保措施、行业具有周期性等实际情况,苍溪农商银行加大信贷产品精准研究力度,加强与农业农村局、就业局、农担公司等单位合作,致力于缓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先后推出“乡村振兴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创业担保贷”“商户信用贷”等系列信贷产品,全方位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

降低成本,增强发展后劲。为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苍溪农商银行强化与财政部门合作。例如“乡村振兴贷”执行利率为4.75%,财政按照贷款发放金额的1.5%给予银行奖补,既保障了本行的合理收益,又有效降低借款主体融资成本。同时,强化与就业局合作,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纳入创业贴息范畴,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平,切实助力乡村振兴,苍溪农商银行采取了精简手续、优化流程、限时办结等一系列有力举措。一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办贷手续进行精简,根据贷款金额大小制定贷款资料清单,将30万元以内的贷款调查报告调整为调查表;二是对10万元(含)以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通过小额农贷系统发放,由网点负责人自主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根据借款主体和借款金额分别明确限时办结要求,提升客户获贷体验感。

截至目前,苍溪农商银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740户,贷款余额 39192万元,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户,余额19030万元;专合社成员贷款345户,余额2650万元;家庭农场贷款702户,余额10206万元;专业大户贷款687户,余额7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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