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070001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
被继承人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用途 |
继承人 |
备注 |
1 |
石才元 |
《商品房购销合同》:GF-95-0171 编号:苍兴建025 |
苍溪县陵江镇状元桥街6-1号9(状元倨) |
建筑面积:166.24㎡ 土地分摊面积:34.6㎡ |
住宅 |
石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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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