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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作废登记公告(吴青洋)
时间:2022-01-12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201120001


按照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922执恢355号之二)的要求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9)苍溪不动产权第0002221号

周群华

转移登记


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东段


2







3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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