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四川钧燕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3707,地址: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古梁工业园(古梁村三组),法定代表人:孙泽军,男,53岁,汉族,身份证号码:510824********2671,住址: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北门社区四组。电话号码:189*****009。
违法地址:陵江镇古梁社区三组
案由:非法占地
我局于2021年8月18日,对你单位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搅拌站一案立案调查。经查,四川钧燕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陵江镇古梁社区三组集体土地33616.15平方米建搅拌站,经现场测绘,硬化道路面积2968.4平方米,机械设备占地面积672.2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77.82平方米,场平面积29597.71平方米。经套合苍溪县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地面积25682.44平方米,林地面积497.19平方米,村庄面积2373.75平方米,建制镇面积4536.02平方米,采矿用地面积526.75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二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现场勘测笔录
2.现场照片
3.询问笔录
4.调查笔录
5.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土地利用项目用地现状示意图
8.土地利用项目用地基本农田示意图
9.土地利用项目用地规划示意图
我局已于2021年11月29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33616.15平方米土地给陵江镇古梁社区三组。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018.44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3.并处非法占用的25682.44平方米耕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即770473.2元,处非法占用7933.71平方米其他土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79337.1元,共计罚款捌拾肆万玖仟捌佰壹拾元叁角(小写:¥849810.3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限15日内自动履行。罚没款项向苍溪县本级人民政府非税收入归集户缴纳(开户名:苍溪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账号:100157195260010001)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苍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苍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苍溪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程洪平
电话:0839-5226166
地址: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