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凝聚力量,促进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我县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活动,通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推荐,并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公安部门的意见,县扫黑办集中复审,产生了县纪委监委等20个先进集体拟表扬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
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6091070
邮 箱:cxzf001@126.com
苍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苍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先进集体拟表扬对象名单
(20个)
县纪委监委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委政法委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金融服务中心
陵江镇 龙山镇 东青镇 漓江镇 运山镇 五龙镇 龙王镇
桥溪乡 黄猫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