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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倡议书
时间:2022-01-28 来源: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特向你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进入药店时请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场所码。

二、按照“一米线”标识,保持间隔距离依次排队购买药品,并尽量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付款。

三、在购买退烧、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时,主动向药店出示身份证,并配合做好实名登记。

四、当您在药店扫码显示红码或黄码、体温检测超过37.3℃时,请积极配合药店做好疫情防控现场处置工作。

五、当您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类似感冒症状时,请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和服用药品。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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