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冬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苍农〔202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冬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期,随候鸟迁徙散发传播病原的风险极大。市县疫控部门也在家禽养殖、屠宰等环节多点检出禽流感H5、H9亚型病原,且个别禽群的免疫保护水平极低,不仅发生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隐患多、风险大,而且向人群传播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春节临近,各乡镇务必清醒认识严峻的疫情形势,抓紧抓实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印的《冬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南》的要求,切实抓好家禽特别是水禽的基础免疫,确保应免禽的禽流感免疫密度100%,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强化野鸟栖息地巡查,发现野鸟异常死亡立即上报;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的封闭管理和生物安全防护,工作人员严格做好自身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禽场养殖区域和家禽屠宰车间。加强日常清洗消毒,严防病毒向人群传播,确保春节前后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附件:冬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南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5日
附件
冬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南
冬春季节候鸟跨地区迁徙频繁,散发和传播禽流感病毒的危险性增大。近期,一些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严重,对我国家禽养殖业造成一定威胁。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我中心组织专家起草了冬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南,供各地参考。
一、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流行情况
全球高致病性禽流感情况复杂、形势严峻。今年以来,欧洲和亚洲多个国家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欧洲发生了2699起,亚洲发生了495起;10月份以来,韩国接连发生4起,日本环境省已于11月11日把全国禽流感警戒级别升至最高级。从流行毒株上看,春季流行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毒株主要以H5N8亚型为主,入冬以来,H5N1亚型引发的疫情数量增多,近期在韩国和日本引发疫情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毒株都为H5N1亚型。今年截至11月底,我国报告了8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均为野禽疫情,6起H5N8亚型、1起H5N6亚型和1起H5N1亚型。
二、确保基础免疫到位
强制免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的有效手段,当前病原传入的最大风险群体,就是免疫抗体不合格、群体免疫力低的家禽群体。要指导规模化养殖场科学制定免疫程序,及时监测免疫抗体水平,确保免疫效果;要督促散养户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并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于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要求及时进行补免。特别是水网密集区域,在候鸟集中迁徙之季,可对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三、高度关注水禽防控
水禽特别是鸭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能以高滴度从粪便中排出而污染水域及环境,成为主要传染源。水禽免疫不到位,成为防控的薄弱环节,容易通过候鸟迁移传入病原。要把水禽养殖场(户)列为排查和监测的重点对象,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要加强宣传,引导养殖场(户)不到候鸟栖息地等开放水面放养水禽,不将鸡、猪、鸭鹅等混养。
四、严格防范候鸟迁徙导致病原扩散
候鸟迁徙是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的重要途径。一要加强监视监测。对于候鸟主要迁徙通道、迁徙停歇地、繁殖地、越冬地和集中分布区域的家禽,重点进行临床巡查和监视,加大抽样检测覆盖面、比例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疫病隐患。积极与当地林草部门交流,了解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情况,掌握候鸟异常发病和死亡情况,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置措施。二要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冬春季加大消毒频次和浓度,低温地区选用低温消毒剂或在消毒剂中加入丙二醇、异丙醇等醇类或氯化钠等作为防冻剂,确保消毒效果。对于河网密布地区,加强对候鸟栖息地周边环境消毒,对粪便集中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可采取隔离防范措施。三要提升养殖场(户)防范意识和能力。及时介绍国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动态,宣传相关防疫知识,提升养殖场(户)防范意识。要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实行封闭管理,完善防鸟、驱鸟设施设备,防止候鸟与家禽接触。
五、切实强化疫情报告和处置
一旦发现禽类出现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
要及时报告,科学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要做好疫源追踪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追踪溯源,消除隐患。坚持疫情举报核查,收集疫情线索,识别风险,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要加强指导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各类兽医实验室及诊疗机构,强化疫情报告责任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