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早谋划布局。先后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题会4次,修订完善政府《通告》,扩大禁燃禁放范围,从腊月二十四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禁限放全域禁销、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借助“戴袖章、入巷道、进小区、敲家门、拜新年、发传单、贴公告、亮警灯、阻燃放”27字工作法,全县张贴通告1.5万份,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2万份,悬挂发布宣传标语500余幅,宣传车、小喇叭流动播放宣传1.2万余次,确保禁燃规定家喻户晓。
三是注重源头严管。与限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签订禁止销售承诺书24份,打击非法售卖行为9起。
四是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区域管控,建立并落实覆盖全城及周边65条“街长制”,确保每个责任区域、每条街道都有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社区干部、值守人员和执法人员。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生态环境、公安、督查、城管、应急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严管严控,在除夕和正月初一、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天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劝导制止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形成了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