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法律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苍溪县人民医院 | 范怀卫 | 在医疗服务收费中超出政府指导价制定价格及扩大收费范围收取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 | 1.没收违法所得403432元;2.罚款100000元 | 2022年1月 |
苍溪诚明烟酒行 | 严伟 |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 1.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外包装标识“五粮液”的白酒7瓶、外包装标识“飞天茅台”的白酒5瓶;2.罚款25000元 | 2022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