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期间,苍溪县坚持把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来抓,以零容忍、零懈怠、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管控到位,全面实现还“净”于民,还“蓝”于天的生态环境“开门红”目标。
一是提早谋划部署,统筹安排管控。节前,县委、县政府先后4次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题会议,提前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制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明劝导工作责任分解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实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守土有责、各尽其责、齐抓共管”良好态势。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防控体系,实现全辖区、全方位、全时段严密巡回管控,形成政府统领、上下联动、群众配合、媒体监督的立体化防控格局。同时将管控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严格考核。
二是持续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发布《关于县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充分发挥电视台、抖音公众号等媒体优势,并悬挂条幅、宣传车流动广播、张贴告知书及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等活动,进小区、进家庭、进商户、进单位、进工地、进市场、进楼宇、进网络,全方位宣传禁燃禁放,实现宣传声势最大、动作最快、效果最佳的“三最”目标,在全县营造出浓厚的禁燃禁放氛围。同时,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并发动亲友、身边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禁燃禁放号召。全县累计推送禁燃禁放小视频8个、悬挂横幅500余幅、张贴各类宣传资料3.5万份,流动宣传播放1.2万余次。
三是深入巡查管控,筑牢禁燃屏障。提前高点站位,就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管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覆盖建立65条“街长制”,全面推行“一把手”进社区、上街道,严防死守、整体作战,确保每个责任区域有部门负责人、社区干部、值守人员和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劝导、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关键节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管控到位。结合车站、高速路口等执勤卡点疫情防控工作,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进行查缉;同时,加大县城区商铺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清理排查力度,对禁放区超市、小卖部、小商店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从源头管控到位。
四是严厉打击查处,扩大震慑效果。组织开展签订《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活动,坚决杜绝售卖和存放烟花爆竹行为。围绕城乡接合部、集市、仓库等重点部位、区域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深挖细查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春节、元宵节期间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人员,从严、从重处罚,真正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在全县禁燃区域形成“不能燃、不能放”的强烈震慑效果。全县累计签订禁售承诺书24份,打击非法销售行为9起,劝阻烟花爆竹燃放行为100余起,收缴烟花爆竹2165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9起,处罚6起,移交线索3起,行政处罚4人,罚款3.4万元,行政拘留1人。
2022年1月26日-2月16日,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5.5%,同比提高22.8%;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39.9微克/立方米、4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2%、37.2%,终结我县除夕时段年年爆表历史,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我县近年来同时段最好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