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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解读
索 引 号 687902632/2022-0371 关 键 词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3-17
文号 体裁分类 其他
时间:2022-03-17 来源: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文件: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试行)的通知


《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解读


2021年11月29日苍溪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苍府发〔2021〕7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我县于2008年4月、2013年9月、2017年4月先后对《预案》进行了修订。2018年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强调要加快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体制机制,这赋予了应急管理工作新的职责使命和任务要求,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不适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修订并发布新的《预案》非常必要。2021年3月30日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2021年9月1日市政府印发了《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任云县长、郭金桥常务副县长签署意见,要求县应急局尽快完善我县总体预案。为加强与上级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及时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县应急局牵头会同相关部关修订了《预案》。

二、《预案》主要框架

新修订的《预案》共分9章。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第二章为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对县乡层面的组织指挥体系和专家组进行明确,对较大及以上和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进行细化,将县应急委工作构架纳入了总体应急预案;第三章为运行机制,对突发事件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明确具体措施和要求,制定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指挥体系结构图和流程图,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第四章为准备与支持,明确人力、财力、物资装备、科技支撑、基本生活、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信息、治安维护、社会动员、公共设施、安全防护、法制、基础信息等14个方面的保障内容,重点阐述应急队伍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内容;第五章为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作出明确要求;第六章为宣传和培训;第七章为责任与奖惩;第八章为附则;第九章为附件。

三、修订内容

结合我县实际,参考《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对照2017年修订的《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对以下部分进行了修订:

(一)总则

1.编制依据:增加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决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2.工作原则:一是增加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二是增加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三是在协同应对方面增加了“建立健全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乡镇应急队、村社应急分队为辅助,以县级行业部门(领域)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以驻苍武警部队、县级民兵应急力量为突击,以各类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的应急队伍体系。”

3.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明确了县级层面突发事件三级应急响应原则。

4.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配套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提高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是重新明确了县应急委职能职责。二是明确了一般突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

(三)运行机制

1、风险防控。在原总体应急预案预防部分增加了值班值守、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社会共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等防控措施。

2、监测与预警。在监测方面新明确了地震、地质、气象、洪涝、干旱、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和储运、城乡火灾、重大关键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传染病疫情、食品药品安全、动物疫情、主要生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社会治安、金融运行、粮食安全等监测重点。在预警方面:一是明确了“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对外统一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二是增加了相关部门预警职责和预警程序。

3、应急处置与救援。信息报告方面:一是新明确了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应急局等部门三线同步报送原则。二是调整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间,由“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电话报送、1小时电话报送”调整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处置措施方面增加了“现场信息获取”、“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内容。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方面明确了信息发布和举行新闻发布会时间。

4、恢复与重建。在善后处置方面增加了“发展改革、民政、财政、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确认;对因公牺牲者依照相关规定开展烈士评定工作”。在调查评估方面明确要求各专项指挥部和各乡镇每年一月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报县应急委办公室,由县应急委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及时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准备与支持

增加了县应急局统筹自然灾害救助、受灾群众安置的基本生活保障内容;增加了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的基础信息服务保障内容。

(五)预案管理

对全县预案的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等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


解读机构: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 人:赵刚

联系电话:522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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