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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遗失声明(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龙支)
时间:2022-03-22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龙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证》(他字第201600099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龙支行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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