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定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调整云峰镇自来水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4月12日下午2:00。
二、听证会地点: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陵江镇肖家坝大道213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和社会公允水平相平衡的原则,按照“保障基本需求,实现公平负担,兼顾各方利益,促进节约用水”的原则,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拟调标准。从现行的4.5元/吨调整为5.5元/吨。
(二)实施范围。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云峰供水站供区内的居民生活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为居民用户安装的计量表为单位实行计量计价收费。
(三)执行时间。按县人民政府审定的时间执行。
(四)其他。农村居民趸售用水销售价格、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供水销售价格和合表用户居民用水以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
四、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共22名,由普通居民消费者、非居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人员构成。听证参加人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五、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听证会参加人:贺凌风、赵清良、李鹏、罗德胜、罗建平、张平、罗俊德、杨建军、杨兴川、石大春、王治平、何平、何永军、朱正洪、李良云、何永刚、杨永坤、罗瑜江、郭欢、王海涛。
旁听人:谭文莲、何跃。
六、听证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听证人3人:徐鹏、郭荣、张泽生 。
特此公告。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