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苍溪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以最有力的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各级各部门切实压紧压实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迅速落实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确保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1次,现场调研问题整改工作16次,推动整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210余个。二是突出督办服务并重,切实解决重点领域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行“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把督察问题整改作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坚持闻令而动、科学施策,全力推进自查问题和转办问题整改落实。三是举一反三对标补短,以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查漏补缺、强弱补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拉网式排查整治行动,逐项逐次核查问题整改实效,努力把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生态环境长效治理水平,推动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苍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被纳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和全国乡村振兴“四个一批”典型案例推广,并在全国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2021年,县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率达93.4%,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1.8ug/m3、31.9ug/m3,同比下降3.7%、2.4%。三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两条主要河流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为优。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