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地处四川盆地北缘,秦巴山脉南麓,嘉陵江中游,辖区主要有嘉陵江、渠江两大水系。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计2条(嘉陵江、东河),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计25条,其中设市级河长河流12条,河流总长度564.47公里,流域总面积3314.02平方公里。设县级河段长30名,乡镇河段长62名,村级河段长313名,河道管理员、联络员、巡查员、保洁员“四大员”1252名,河道警长100名、检察长8名,县、乡镇、村级库长540名,县级河段长联络员单位27个。设置河湖库长制公示牌418个、河道划界界桩1361个、告示牌35个。
自2017年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苍溪县委、县政府对河道管理工作正义“亮剑”,充分利用河湖“清四乱”和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利时机,找准“准心”、瞄准“靶心”,共开展巡河14028次(人),发现并整改问题 1487个。2021年,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6起,清运河道内堆料163200吨,清理涉砂船舶上岸125艘。新建堤防15公里,绿化岸线 50 多公里,复垦、复绿河滩地(林)3000余亩,河道治理30 余公里。清除河道网箱养殖7处,全县实行天然河流禁捕10年。河道采砂案件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采写新闻、《苍溪县治理采砂乱象的探索与实践》被《四川政法》杂志刊载。